| 索引号 | 116104810160239447/2025-00606 | 发布日期 | 2025-06-07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解决一些单位政策解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中省咸政务公开绩效评估,促进我市公众更好知晓、理解政策的内涵和要义。现就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策解读范围
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应及时做好政策解读。
(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
(二)各单位印发的行业领域规范性文件;多部门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四)其他需要解读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解读政策时,应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读误解。
二、落实政策解读责任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部门为政策解读的主体。
2.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文件起草单位组织做好解读工作;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制发单位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个单位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组织做好解读工作,其他单位配合。
三、严格执行解读程序
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凡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印发的应予以解读的文件,解读工作按以下流程办理:
(1)起草。文件起草部门在起草文件时同步起草解读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定稿后,随同文件一并向市政府办具体承办人员报送。
(2)初审。市政府办具体承办人员进行解读材料初审。若解读材料不完善,市政府办具体承办人员将一律不予收文、不予办理。
(3)复审签发。解读材料按发文程序,随文件经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逐级签发。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由市司法局在审查对应政府规范性文件时一并审查。
(4)对外发布。起草部门将解读材料和被解读的政策文件同时同步在网站予以发布,并在同一页面相互关联。若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解读材料的,可在政策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同一渠道完成发布。
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
1.积极运用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尽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2.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
3.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五、拓展解读发布平台
1.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已设立“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发布解读信息。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应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布,不得迟于其他途径。通过其他途径公布的解读材料,应同步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并发布解读信息。
2.统筹运用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媒体的作用,扩大政策解读的受众面。
3.市政府研究出台涉及全市重大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相关涉及部门要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
六、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推动政策解读工作有新局面、新突破。
(二)严格办理程序。所有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等传媒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要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合法性审查和文件审批流程规定进行。
(三)重视后续反馈。政策文件和解读发布后,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馈,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主动跟进,必要时应连续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考核评估。政务公开已被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单设考核项,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是决定考核结果的重要因素,也是绩效评估的关键依据。未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政策解读职责的,影响绩效评估成绩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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