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810160239447/2024-00487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为加强兴平市政府网站管理,确保市政府网站整体安全和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兴平市政府网站在发布信息、政策解读、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方面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规定
1. 兴平市政府网站实行7*24小时不间断巡网读网值班制度。
2. 工作日,由市数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各自负责的频道、栏目及专题进行监控。工作日夜间,按照读网值班安排,由值班人员负责整站的巡网读网工作。
3.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省、市重大活动特殊安排假日,按照值班表,由值班工作人员对各栏目进行监控。由值班领导带班,负责工作监督、处理突发事件等相关工作。
4. 遇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视情况增加值班人员。
二、读网任务
1. 兴平市政府网站运行是否正常,页面显示是否正常。
2. 兴平市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排版是否规整,语句是否通顺,是否有多字、少字、错字等情况,对上级反馈的错敏信息及时安排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并督促检查。
3. 重要信息、重要稿件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审核发布。
4. 网站链接是否存在错链或断链等情况。
5. 是否违反以下原则底线:
违反法律法规底线。
违反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违反国家利益底线。
违反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底线。
违反道德风尚底线。
违反信息真实性底线。
6. 需要巡网读网值班的其他工作。
三、值班要求
1. 工作人员的个人计算机桌面浏览器上,始终保持兴平市政府网站呈打开状态,阅读网站内容,随时监控网站情况,发现网站或页面信息异常,迅速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和恢复,并及时做好详细处理记录。
2. 巡网读网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巡网读网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自身技术无法解决的情况时,应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按程序及时有效处理好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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