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275 | 发布日期 | 2024-02-08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兴平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省咸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 ”,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政府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3 年我市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的行为。截至目前,信息公开总数 4469 条,其中政府网站 3007 条,镇办公开 607 条,部门公开 855 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179 条;公开部门、镇办信 息公开年度报告 43 家;开设专栏 14 个。将全市23个政务新媒体纳入监管平台,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8640余条。市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283 件, "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理案件 9955 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9 件,按期对 36件依申请公开做了规范答复,3件转下年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情况
印发《兴平市贯彻落实“三个年 ”活动部署深化政务公 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优化政府信息分类整合,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约化、规范化有序发布展示各类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安全管理、保密审查等。
(四)平台建设
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我市网站已迁移至咸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实用性和便捷度。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通过日巡查、周普查、季度通报等方式,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阶段性成果,按照“六统一、三规范 ”要求,推进市、镇、 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 目前建设完成市级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 1 家,镇 级政务公开专区全覆盖,其中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 3 家,村级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 4家。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 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深度广度不够,信息公开频率不高;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准确,部分单位发布的信息时有发生错别字和不规范表述的情况。下一步工作中,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 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 时限等相关标准,细化政务公开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加强政策解读,加大热点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度,提升网上问政效率,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阶段性成果,全面建成全市统一、系统完备、管理规范、线上线下同步、融合发展的市、镇、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 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兴平市政务信息中心
2024 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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