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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正文

兴平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0401 发布日期 2009-01-3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兴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兴平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毛传兵为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振乾、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崔锐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同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信息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技术支持;考核办负责目标考核;监察局负责监督;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负责信息整理和发布,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梳理和网站信息添加。从而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市政府先后组织制定了《兴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兴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兴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兴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兴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制度方面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由信息办牵头,年初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对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信息员进行培训,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个别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信息办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和培训,详细讲解工作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各部门、乡镇办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12件。其中,机构信息143条,法律法规信息446条,办事服务类信息510条,其他类信息1313条(发展规划、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财政信息)。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规章和各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方面,公开了《兴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部分专项规划、各单位2008年工作要点以及2009年工作计划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四川抗震救灾期间捐款捐物情况,畜牧补贴发放、重要天气预报、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公开了有关汛情的预报及防范措施、房屋拆迁的进展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民政补助等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信息。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以及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工商监督检查、农业检查、税务检查等方面的信息。
3、财政信息
公布了城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公开了《关于兴平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中国兴平网“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市民通过以上栏目可以查阅政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中国兴平网首页的乡镇办网站链接,可以查看各乡镇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政府各部门及乡镇办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在市档案馆建立了兴平市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目前已汇集了29个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全文3637件、纸质目录92条。2008年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28人次、借阅文件32件。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7件,其中传真申请7件,当面申请70件,电子邮件申请14件,网上申请16件涉及政府办、人劳局、民政局、城建局等部门,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工资保障、职称考试、城建规划、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0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107件,其中,同意公开的82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8件,“非本部门掌握”的15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共有不予公开信息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市政府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为0件。
五、工作人员配备及支出、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86人,其中全职人员23人,兼职人员63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网站改版和更新等费用140万元,其中用于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35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各政府机关按照国务院价格主和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只收取复印、递送等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要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2009年工作计划
1、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添加力度,完善各子网站内容。
2、加强各乡镇、各部门信息查阅点的建设。
3、组织召开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4、组织开展网上调查,让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网站建设考核工作,评选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先进单位。
八、附表:兴平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兴平市信息化办公室

2009年1月21日
兴平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期
实际
本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01
1132
2412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02
1119
2399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3
238
647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4
277
67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5
5461
1135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6
103
553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7
9
3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8
37
95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9
12
39
申请总数
10
41
10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1
30
70
2.传真申请数
12
2
7
3.电子邮件申请数
13
5
16
4.网上申请数
14
4
14
5.信函申请数
15
6.其他形式申请数
16
对申请的答复数
17
34
10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8
31
8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9
3
18
3.否决公开答复数
20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期
实际
本年
累计
其中:1.“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21
2.“信息不存在”数
22
3.“非本部门掌握”数
23
7
15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24
5.“免于公开范围1”数
25
6.“免于公开范围2”数
26
7.“免于公开范围3”数
27
8.“免于公开范围4”数
28
9.“免于公开范围5”数
29
10.“免于公开范围6”数
30
11.“免于公开范围7”数
31
12.“免于公开范围8”数
32
13.其他原因
33
不予公开信息数
34
其中:1.“不予公开理由1”数
35
2.“不予公开理由2”数
36
3.“不予公开理由3”数
37
4.“不予公开理由4”数
38
5.“不予公开理由5”数
39
6.“不予公开理由6”数
40
7.“不予公开理由7”数
41
行政复议数
42
行政诉讼数
43
行政申诉数
44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45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
46
79
其中:1.全职人员
47
79
2.兼职人员
4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49
5
19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50
5
14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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