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7-07273 | 发布日期 | 2017-02-23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其他 |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扩大群众知情权为目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全面公开住房和城市建设有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
1、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统一领导、统筹规划、信息共享、服务建设、面向社会”的信息化建设方针。
2、完善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住建局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保证积极、有序、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3、拓宽公开渠道。为拓宽我局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兴平市政府网、掌上兴平、新兴平、平安兴平、电视台等,将住建系统工作相关的文件、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予以公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局网站和其他媒体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数累计643条;其中通过网站提供政务工作动态173条;提供政务公开信息74条;提供政策法规信息34条;提供住房保障信息19条;提供公示公告信息74条;提供行政许可信息41条;提供规划公示信息18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明确了申请程序、申请部门和联系电话,畅通社会各界了解住建信息渠道。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为0。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从整体上看,在加强基础性工作、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会议、文件等各种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的大事,常抓不懈;
2、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员政务信息工作意识和业务水平。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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