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9-09557 | 发布日期 | 2019-12-09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其他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央、省、咸、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立足审批职能职责,以审批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在提高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根据审批工作信息公开的实际,进行安排部署。
2、规范公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严格了对信息审核和发布操作的规定,以达到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的目的,有效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
3、确保落实。局领导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安排,并在局务会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大会上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求各科室在信息公开过程中紧密配合,积极沟通协调,确保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还需加强,部分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为局门户网站的一项宣传职能,没有把自己作为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专业,工作跟进不及时,较为被动,落实工作部署存有薄弱环节。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强化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有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及时根据现行审批工作需要,重视和加强门户网站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和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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