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17-07275 | 发布日期 | 2017-02-20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其他 |
为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我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健全了我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并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强化培训,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要求,从物价工作实际出发,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认真梳理,把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分解到单位各科室和落实到具体人员,强化了责任到科室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四是突出重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一是突出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特别是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作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每周价格监测信息。二是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政务信息内容有亮点,突出物价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作进一步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近700条(含在省、咸网站栏目发布的信息)。
2、公开信息类别和内容。通过部门概况、工作动态、行政许可、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规划、公示公告等相关内容。
3、公开信息的形式。一是利用网络公开。通过兴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二是及时公开每周价格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布数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局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物价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二是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三是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兴平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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