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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职能 正文

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职能

索引号 12610481MB2991653A/2025-00001 发布日期 2025-01-15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中、省、咸及我市有关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和办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公务车辆编制、调配、更新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清查、调配、维修、管理工作,新建办公用房的建设规划和项目初审、建设监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来宾的接待服务和市人大、市政协重要来宾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实施、统计、考核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科军

联系电话:3881037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县门西街公共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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