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2610481MB2991653A/2022-00051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市级各创建单位:
按照《兴平市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兴机事发〔2021〕5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将联合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于8月8日至8月12日开展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时间
8月8日——8月12日
二、组织实施与验收标准
评估验收工作组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考核验收工作标准主要以《兴平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为依据。
三、考核验收程序
(一)各创建单位自评打分,介绍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评组对照《兴平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核查资料;
(三)考评组实地查看节能产品、节能技术应用、落实节能措施、节能宣传等方面,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评组对节约型机关创建进行现场打分。
(五)考核结束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代瑞玲 联系电话:38810378
附件:1.兴平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
2.创建单位名单
3.兴平市节约型机关验收工作时间安排表
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兴平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
(总分设置100分,得分80分以上即为达标)
序号 |
单元 |
项目 |
评分要求 |
评分规则 |
分值 |
得分 |
1 |
强 化 目 标 管 理 |
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 (10分) |
完成能源资源消耗量化指标 |
完成上一年度上级或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下达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资源消耗下降指标情况。 1. 登录“陕西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信息平台”完成单位信息、季度能耗统计信息、年度能耗统计信息填报的,得3分。 2. 完成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年度下降指标,得2.5分。 3. 完成人均能耗年度下降指标,得2.5分。 4. 完成人均水资源消耗年度下降指标,得2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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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 全 制 度 体 系
|
管理机构 (8分) |
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 |
1.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完成一项得1分,累计2分。 2.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部门和工作职责,完成一项得1分,累计2分。 3.设立节能联络员并上报备案得1分。 4.设立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得1.5分;有专人负责得1.5分。 |
21分 |
|
管理制度 (13分)
管理制度 (13分) |
制定并实施合理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
1.制定本单位、本系统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并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2分,只有方案没有明确目标得1分。 2.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3.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1分。 4.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计量器具台账,落实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5.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落实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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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 行 绿 色 办 公 |
行为节约 (13分) |
完善推行行为节约绿色办公制度及举措 |
1.推进无纸化办公,应用0A办公系统,落实纸张双面打印,使用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落实一项得0.5分,最高得2.5分。 2.实现高效照明光源、节能灯具使用率100%得2分,90%以上得1分。 3.充分利用自然光,自然通风各得1分,共2分。 4.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且空调等能耗设备达到2级以上能效比得1.5分。 5.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得2分,90%以上得1分。 6.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得1分,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得1分。 7.实行数据中心能耗消费单独计量、核算得1分。 |
25分 |
|
绿色出行 (7分) |
鼓励采取绿色出行方式,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
1.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得1分;每年提出绿色出行倡议得1分;具备专门自行车停放点得1分。 2.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得1.5分;建立落实车辆使用台账、一车一卡、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制度得1.5分。 3.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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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采购 (5分) |
实行绿色采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
1.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落实一项得0.6分,最高得3分。 2.更新公务用车时,在符合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先采购低排量汽车,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得2分。 |
| |||
4 |
实 行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
源头减量 (9分) |
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
1.开展“光盘行动”,旧物再利用等活动各得1.5分,最高3分。 2.使用再生纸、再生笔、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落实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3.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得2分。 4.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得1分。 |
2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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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投放 (11分) |
按规定合理投放生活垃圾 |
1.制定印发了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成立了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管理,得3分。 2.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得2分。 3.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牌、宣传标语得2分。 4.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得1分。 5.干部职工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得1分。 6.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投放教育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带动家庭参与垃圾分类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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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收运 (5分) |
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和处置 |
1.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得1分,与具备处理资质和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1分。 2.餐厨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处置得1分。 3.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得1分;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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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1分) |
设置专项资金 |
设置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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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制 (1分) |
建立垃圾分类考核机制 |
制定印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标准,开展本单位、本系统垃圾分类考核工作,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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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 展 宣 传 教 育 |
宣传实践 (11分) |
开展多种形式节约能源资源宣传 |
1.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每项活动得1分,最高得4分。 2.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3.在新闻媒体或各类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每次1.5分,最高得3分。 |
1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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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6分) |
组织对能源管理和运行人员的节能培训 |
1.将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2.每年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每次得1.5分,最高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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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评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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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兴平市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创建名单
编办、机关工委、市委巡察办、市委督查室、
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
行政审批局、医疗保障局、综合执法局、信访局、
融媒体中心、招商局、档案馆、党校、妇联、
科协、总工会、工商联、文联、残联、红十字会、
东城办、西城办、店张办、西吴办、马嵬办、
南市镇、南位镇、阜寨镇、庄头镇、丰仪镇、
汤坊镇、桑镇、赵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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