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8101602404XQ/2024-00092 | 发布日期 | 2024-11-29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征选兴平市2009-2023年批而未供
土地处置任务项目矢量数据编制工作
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3号)要求,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有关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工作要求,各县市区需对已完成处置的项目逐一统计,并将已完成处置项目宗地矢量数据按统一要求编制汇总,兴平市自然资源局拟对2009-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项目矢量数据编制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发布征选公告,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征选事项:兴平市2009-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项目矢量数据编制工作。
二、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
3、具备一定的土地测绘和数据整合相关经验,且业绩良好,无违法执业行为。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3日(不含节假日)。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兴平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029-38828897),不接受口头、邮件报名。
五、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申请书;
2、测绘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测绘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相关业绩资料。
六、征选方式及选定:
经确认符合报名参选资格的测绘机构,由我局提供工作预算相关资料, 2024年12月4日17:30前,报名机构将工作费用报价单(密封)等相关资料送至我局,经局务会决策审定后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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