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741263895A/2026-00676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兴不动产登告字(2026)第00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兴平市金城路 市民之家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 029-3882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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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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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亚斌、李娜 |
房屋所有权 |
兴平市西城区金城路中段药市村北侧金城嘉苑5#楼1单元10层1号 |
兴平市房权证西城字 第47064号 |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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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亚斌 |
房屋所有权 |
东城区幸福路15号外贸家属院 3号楼西单元二层西户 |
房权证字 第03625号 |
李娜 |
兴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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