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8101602404XQ/2025-00126 | 发布日期 | 2025-10-2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告
兴不动产登告字(2025)第02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人刘亚宁,于2025年10月20日向兴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申请继承刘亚宁、康靠稳名下共同共有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陕(2018)兴平市不动产权第0004267号。经我局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被继承人名下的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坐落:兴平市金城路中段盛世豪庭楼 2#楼 D-D801号 房屋建筑面积:134.23㎡
对上述公告有异议者,请持相关证明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声明!
申请人:刘亚宁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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