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4XQ/2024-00018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权证书继承公告
兴不动产登告字(2024)第00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张美花 ,因继承被继承人 张美花 郭军文 的不动产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被继承人 郭军文 于 2018年 12 月 16 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位于兴平市 西城区金城路中段南侧华宇金城一号7#楼西单元4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 兴平房权证西城字第33278号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由 张美花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兴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兴平市西环路中段路东)
兴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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