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8101602404XQ/2026-00057 | 发布日期 | 2026-06-1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
我局拟对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机构公告,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遴选事项: XP2026-C12号宗地、XP2026-C13号宗地、XP2026-C14号宗地(规划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出让地价评估及宗地地上建(构)筑物价值评估。
二、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具有土地房产评估资质,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土地房产评估机构。
3、评估机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业评估人员3人(含)以上。
4、具备土地出让评估经验,且有一定的土地、房产评估业绩,无违法执业行为。
5、不接受电话、邮件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6年6月11日—6月15日(不含节假日)。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兴平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029-38828897)。
五、报名评估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申请书;
2、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陕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注册土地估价师、房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相关土地出让评估、房产评估业绩资料。
六、遴选方式:
经确认符合报名资格的评估机构,由我局提供待评宗地相关资料,评估机构根据资料预算相应的评估费用,2026年6月16日,已确认报名评估机构携带参选资料及评估费用报价单(密封)等相关资料至我局,我局将组织局办公室、纪检室、财务科、开发利用科等部门对报名机构资料及报价进行评选,评选结果通知中选报名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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