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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兴平市第一批违规使用公租房已清退人员名单的公告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581B/2024-00023 发布日期 2024-06-1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住建局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实现公租房规范管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2024年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4〕1080号)和兴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兴平市保障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建发〔2024〕148号)文件要求,对全市公租房入住情况开展了摸排核查工作。

在集中整治活动及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个别承租户有将公租房进行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超标使用公租房等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排查核实,现对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公租房承租户,取消其租住资格,清退住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现将查处的违规使用公租房清退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兴平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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