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581B/2023-00024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住建局 |
根据兴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咸纪委监委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公租房使用监督管,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租赁房管理机制和秩序,决定对全市公租房自查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
11月14日起,由兴平市第六纪检监察室牵头,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住建局法制监察科、市保障房服务中心成立联合排查自查组,对市区内所有公租房家庭进行为期15天的再入户排查自查工作。
抽查范围:
使用公租房的公职人员(含党政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前期核查下发整改通知已完成家庭;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3个月以上家庭;欠缴租金3至6月家庭;超过3个月无水电气使用记录家庭;未进行年度复审家庭。
抽查方式:
在运用市公租房保障家庭人员信息核查平台的基础上入户核实,查看承租户身份证、《租赁合同》是否与本人或家庭成员一致;询问家庭人口、收入、车辆、申请时间、入住时间、房屋类型等具体情况;核查非承租户与承租人关系、实示居住时间、承租人去向等;查看物业、运营单位台账、档案、记录,对存疑住户进一步核实。随机抽查是否存在违规发布出租信息、转租转借房屋收取租金等问题。联合行动排查自查小组迅速行动、及时部署、跟进监督,扎实推进“公租房管理使用乱象专项整治”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民生领域政策措施在基层精准精细落实。核查现场,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公租房住户,亮明身份入户核查,每到一户都详细了解他们的家庭基本信息、居住状况,并填写排查自查表。此次入户核查,加强了公租房动态管理。准确掌握保障对象家庭居住情况,能够有效预防和杜绝转租、欠租、空置等违规违约行为,真正把惠民好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公租房申请的公正性、公开性、合理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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