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810160239447/2025-00267 | 发布日期 | 2025-07-09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为适应人民群众提升居住品质的需要,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发布,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新规范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
新规范规定了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提高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建筑技术发展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对住宅品质提升有了更高的需求。新规范结合我国近年来住宅项目建设实践,在对现行住宅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提出了住宅项目的底线要求,将更加有力支撑城镇住宅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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