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581B/2022-00043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住建局 |
兴建发〔2020〕197号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立住建系统乱象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
通知
局属各基层单位、科室:
按照兴扫黑办发[2020]4号《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制度文件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落实中、省、咸及我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部署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建立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行业综合治理和堵塞漏洞延伸,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实施延伸打击,分类管控,既对打击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有效净化住建领域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局属各基层单位、科室根据兴建发[2020]103号《兴平市住建系统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治理重点领域问题,逐条梳理,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把重大案件和举报线索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害群之马”,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要举一反三,形成一整套的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住建系统行业监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我市住建系统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定期工作会议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行业治乱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亮点与做法。统一指挥协调全住建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建立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制度建设机制。强化治乱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住建领域管理制度。按照住建领域管理制度的要求,各基层单位、科室要认真完善核心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依法依规、强化人员培训等,严明行业作风纪律要求,各单位要将行业乱象治理与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当年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每年度对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中。
(三)乱象治理监管机制。各基层单位、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统一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分头对辖属范围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局扫黑办专题工作会议议定,必要时聘请社会公众予以评议。真正做到了全面动员群众,把扫黑除恶治乱作为一场人民战争。
(四)投诉受理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并丰富投诉举报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等内部管理和公布举报电话、 设立举报箱等监督方式,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对群众反映突出、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事项,要依法挂牌督办、及时解决。
(五)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与综合执法局联动机制,对摸排、发现的乱象线索,如涉及多部门管理职能,及时进行情况互通,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治理。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
(六)督导追责机制。要坚决打击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住建行业乱象及行业作风问题,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乱象丛生、影响恶劣的,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主动向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通报。对在整治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住建行业治乱与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落实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相关单位各负其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防止住建行业治乱与行风建设“走过场”、“一阵风”。要将行业治乱与作风建设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二)落实整改,完善长效机制。针对治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日常监管和体制机制症结,要广泛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完善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打、治、建”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多种途径,积极报道整治行动开展的意义、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加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提高住建人员的道德素养。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 6月17日
抄送:市扫黑办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 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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