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581B/2022-00167 | 发布日期 | 2017-11-30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住建局 |
各有关企业、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杜绝施工扬尘造成的空气污染,按照上级要求要求,我局对《兴平市建筑施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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