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581B/2022-00164 | 发布日期 | 2017-11-30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住建局 |
市质安站,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63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7]415号)和咸阳市住建局《咸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方案》(咸政建建发[2017]83号)文件要求,现将《兴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方案》,请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抓好落实。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30日
兴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方案
一、考评目的
通过在全市深入推进标准化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考评对象
(一)全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全市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
三、考评主体
市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兴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由咸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
四、结果运用
对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 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结果合格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项目评优推选的首要条件。项目考评结果是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结果评定的主要依据。
对于考评结果为“优良”的企业和项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直接登记办理。项目优先列入全国“鲁班奖”、“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推荐名单,优先列入“长安杯”“秦阳杯”、省市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等评选名单;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免于继续教育,直接登记办理。
对于一次考评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和项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续,免于继续教育,直接登记办理。
对于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和项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须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具各安全生产条件的,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具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企业在考评周期内无竣工或施工项目的,考评结果最高为合格。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按照本办法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如实开展考评工作。2018年 7月1日起考评结果正式运用。
五、结果管理
市质安站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项目及辖区内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咸阳市住建局,咸阳市住建局将汇总在咸阳城建网予以公布(含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作为考评结果应用的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 产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市质安站要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市质安站要积极行动起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抽选人员,夯实责任,细化工作,完善措施。
(三)宣贯培训,营造氛围。市质安站要积极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政策宣贯活动,大力宣传考评结果奖惩激励措施,激发企业参与热情,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附件:1、《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2、《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
3、《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4、《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以上附件请在咸阳城建网下载,网址:www.xys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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