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581B/2022-00153 | 发布日期 | 2017-08-09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住建局 |
为了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尽早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住上“放心房”、“安全房”,确保全市2017年456户(其中建档立卡户448户,其他重点对象8户)农村危房改造脱贫任务完成,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为本、减轻负担、扎实推进、明确责任”原则,重点解决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困难。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建设要求。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总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二是严格控制改造方式。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D级危房应拆除重建。三是严格控制统建比例。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各镇(街道)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翻建。四是严格控制建设工期。按照住建部要求,当年项目当年必须全部开工,次年6月底前必须全部竣工。
(二)精准认定对象。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认定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三)规范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级审核、市级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落实改造对象在村和镇两级公示制度。
(四)强化质量监管。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7〕112号)要求,全面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的“五个基本”要求。由各镇(街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技术指导、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工匠培训、房屋危险鉴定、农房设计、农房施工、抗震设防、建筑节能和新型材料应用、村庄规划建设等工作,指导农户和施工单位严格按标准规范施工,定期巡查,对发现问题记录在册,定时回访、限期整改,做到“三个到位”,即选址安全监管到位、日常巡查监管到位、竣工验收监管到位。农户要与经培训的建筑工匠签订施工协议,未经培训的建筑工匠不得承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
(一)落实补助资金。对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不低于户均2万元。由中、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补助资金按标准下达、省级户均补助资金5000元、咸阳市配套资金750元,我市配套资金12750元。C级危房,原则上应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
(二)严格按进度发放补助资金。各镇(街道)要及时督促指导各危房改造贫困户开工建设,各镇(街道)、驻村工作队及村组干部要及时了解贫困户建房进度,现场查看,确认贫困户已购买了大量建筑材料并与经过培训的建筑工匠签订了建房协议,且已建设至主体±0以上,贫困户即可填写《兴平市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申请表》,经各镇(街道)、驻村工作队及村组干部签字确认后,由镇(街道)统一将申请表交到市住建局,住建局接到申请表后,将第一笔补助资金12750元发放至建房户手中。
对于极贫极困户,各镇(街道)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事前农户、村(组)、镇(街道)、施工队必须签订建设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市住建局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进度报表,对建设完工的建房户及时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建房户材料上报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经审计合格后将中、省、咸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农户手中,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四、规范档案管理。对纳入危房改造对象的建档立卡户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批、协议、工匠培训等相关材料,档案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各镇(街道)要及时将档案内容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要将《兴平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政策问答》口袋书及时发放至各驻村工作队、镇(街道)、村各级扶贫干部手中,并将《兴平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政策》明白卡发放至危房改造贫困户手中。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镇村公告栏等宣传媒介,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在全市上下营造关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严格考核讲评。市政府将各镇(街道)建档立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脱贫攻坚任务考核内容。各镇(街道)
要在每周二下午6:00前将本周进展情况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汇总情况按时上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将各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按月进行通报讲评,对于进展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镇(街道),由市纪委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对完成任务较好的镇(街道)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一)兴平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
(二)《兴平市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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