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581B/2022-00138 | 发布日期 | 2017-04-15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住建局 |
兴建发〔2017〕166号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媒体报道了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事件,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法规制度,按照省、咸阳市住建部门会议文件要求和4月13日市政府会议精神,决定从即日起立即在全市开展一次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5月底。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材料进场联合验收制度和见证取样送检等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春季大检查开展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
3.检查《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咸阳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兴平市住建局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监控监测设施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情况。
三、阶段划分
(一)立即检查督查阶段(4月13日至4月30日)。市住建局立即组织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书面台帐,各检查牵头单位科室于5月3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市住建局成立督查组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检查不迅速、检查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督办问责。
(二)整改治理阶段(5月1日至20日)。各相关单位、企业督促项目各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项目现场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存在的问题隐患,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总结完善阶段(5月21日至31日)。市住建局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相关科室、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筹划组织,细化检查方案,充实检查内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确保实效。严格对照各项法规标准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及时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法规严肃进行处罚,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统筹协调,突出重点。要把本次专项检查与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行动、铁腕治霾等工作协调起来,突出检查重点,以点带面,促进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附件:市住建局检查分工及督查组组成。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3日
抄送: 咸阳市住建局、市政府办、市治霾办。
印发: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3日印发
附件:
市住建局检查分工及督查组组成
一、检查分工
1、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负责监管在建房建工程和有资质商混企业的监督检查;配合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做好包抓市政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市住房保障中心做好保障房、棚改房项目的监督检查。
2、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牵头负责包抓市政项目的监督检查,各项目包抓科室、单位具体落实。
3、市住房保障中心:牵头负责保障房、棚改房项目的监督检查。
4、管线管理科:牵头负责燃气天然气、供热、供水等管线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集中供热公司具体落实。
二、督查组组成
市住建局成立检查督查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吕 锐 局长
副组长:刘志勇 局纪委书记
成 员:张会党 局纪检室主任
薛小庆 局建管科科长
赵 莹 局办公室副主任
费启阳 局建管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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