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81MB2971062R/2024-00043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兴平市人居办
关于对黄河流域固体废弃物倾倒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相关镇办:
2022年8月份至2023年底,国家生态环境部通过遥感影像解译,对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进行了排查,形成了咸阳市疑似问题清单,涉及咸阳市11个县市区共48处点位(详见附件),涉及我市6个镇办15个点位。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我市15个问题点位立即进行整改。截止今年5月份,在各镇办的支持配合下,各点位整改快速开展,并通过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检查验收。近期,省住建厅卫星复查时发现,该15个点位不同程度出现问题反弹。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要求各相关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对反弹问题即刻整治,并加强常态监管,及时采取制止、整改措施,避免再次被上级通报。
请相关镇办对照问题清单逐一现场核查,对反复问题点位迅速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完善影像书证资料,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门在清废APP上填写并完成报送。同时,各相关镇办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及时制止和整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问题的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深查细究严打,千方百计斩断“利益链”、追查“保护伞”、打击“实施者”和“组织者”、清缴非法得利,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居办近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核查具体点位是否整治彻底,现场有无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现场是否按照一点一策要求采取回填、复绿、复耕等措施;点位及周边区域是否产生新的建筑垃圾堆体等,核查结果将呈报市委、市政府。
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兴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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