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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 正文

内设机构

索引号 11610481MB2971062R/2025-00003 发布日期 2025-01-14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文秘、信息、文书档案、保密、重要会务、后勤接待等工作;

3、负责督促办理并回复议案提案;

4、负责综合协调局系统有关工作;

5、负责机关创建共建等综合性工作;

6、做好来人来访接待,应答一般性询问、质疑等;

7、接听对外监督举报电话,记录、传阅、交办、催办和回复各种群众反应问题及查处工作情况;

8、安排好单位值班工作(含双休曰,节假日)。

政工室:

1、负责机关和基层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机关和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筹备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并督促检查学习情况;

4、做好局工会机构设置、会费收缴与使用等工作;

5、组织发动职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做好职工及其家庭的生、老、病、死、贫、灾的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6、对外网站及其他宣传平合的信息发布则新;

7、通过媒体平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8、利用电视合、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编发执法动态,典型案件查处等信息加强执法工作宣传;

9、加强网络监管,正确引导舆情;

10、撰写综合执法纪实资料。

行政科:

1、负责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各种日常办公耗材、设施设备采购和管理及工程项目招标组织实施等工作;

3、负责检查、督导、评比单位公共区域和科室、中队办公室环境卫生;

4、负责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卫生执勤安排并督促落实;

5、负责公务车辆登记注册、维修保养、清洗加油等工作;

6、负责单位水电气等养护及缴费工作,并加强节能管理;

7、负责暂扣物品存放管理和记录工作;

8、负责局餐厅日常管理及费用结算有关事宜。

法制科:

1、调研、制定、管理、分发各种执法规范性文件;

2、制定案件评审办法,定期审查、评议执法案卷、并提出讲评意见;

3、建立重大违法案件集体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4、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出具审查意见;

5、负责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的申领、换证和执法文书的管理;

6、组织执法人员业务、法律法规培训;

7、负责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8、负责审理、答复行政复议案件及综合行政执法应诉工作;

9、向局党委公开财务情况。

财务科: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制定和完善本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2、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用账工作;

3、负责财务收支工作,健全账目,办理各项费用的审核及报销工作,反映各项经费的流向和收支情况;

4、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核和帐目管理;

5、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队伍建设;

6、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工工资申报管理及劳资管理等工作。




负 责 人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西会

办公电话:029-3881189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西环路南段电务处家属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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