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MB2966490R/2023-000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医疗保障局 |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落实参保人群基本医疗保障为核心,以改善民生服务群众为目标,坚持守正创新,持续优化服务,迈出了基层医疗保障事业为民务实的更大步伐。
2022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工作效能
以建设标准化基层党组织、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着力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下功夫。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向心力、组织力、凝聚力。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反应、第一速度出战,组织安排各支部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双报到•为民行”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一线,用实际行动当好群众健康安全的“守门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促进了医保事业的良好发展。
二、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一)有效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建立与税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做好参保登记工作。2022年兴平城乡居民累计参保42.34万人,参保率97.74%;脱贫人口8166户26417人,监测对象322人全部参加医疗保险,民政部门认定资助人员12624人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参保7.23万人,实现了应参尽参。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征缴1092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6000万元(含生育保险),截至12月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共计支出30786.14万元,医疗救助支付704.34万元。
(二)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各类骗保行为,利用大数据筛查、查阅病历、患者走访等方式,结合常规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抽查,监督各定点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先后开展打击“四假”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民营医院及精神病医院医保基金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国家反馈欺诈骗保违规问题线索核查等保卫基金安全行动。引入三方机构,邀请兄弟县区定点医疗机构骨干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督查,充分发挥了监管力量叠加的优势,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新格局的形成。截至目前,共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25家,定点零售药店6家,扣除违约金及基金本金共计76.36万元。同时,以“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深入开展法规政策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法规政策汇编480本,接受群众咨询百余次。
(三)主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以开通监测预警“双通道”为抓手,持续强化风险监测,加强与兴平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横向对接,充分利用市镇村三级经办网络体系,提升动态监测能力,坚决守住因病致贫返贫的工作底线。及时启动监测预警“双通道”,为医保返贫致贫风险线索户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全面落实重点群体医疗保障待遇,1-12月,医保风险监测筛查出风险预警线索户1146人,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资助参保42人,资助金额共计1.18万元,全部落实到位。
(四)强化三重保障制度落实。认真做好各项制度衔接,持续稳定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1-12月,医后救助 570人次、救助基金支出 275.37万元,医疗机构一站式门诊救助5851人次、救助基金支出32.39万元,医疗机构一站式住院救助3652人次、救助基金支出396.58万元,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五)稳步推进服务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兴平镇医保服务站统一进驻镇(办)政务大厅,村医保服务室进驻村便民大厅,服务阵地统一进行标准化打造,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工作人员共计303人,各镇办均成立了医保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下放医保经办业务至各镇办医疗保障服务站、村医疗保障服务室,安排业务骨干培训解读医保政策,提升市镇村三级医保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
(六)扎实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根据省市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集采药品采购,截至目前,兴平各医疗机构先后通过六批次集中采购中选277个品规的药品,共完成采购金额1687.25万元。稳步推进医用耗材采购,冠脉支架第二周期(2022年1月起执行)兴平共计采购120个,已使用152个,完成采购金额9.3万元;人工晶体第二周期共采购246枚,已使用112枚,完成采购金额12.19万元;冠脉球囊共采购273个,已使用302个,完成采购金额10.5万元;骨关节共采购不同型号106个,已使用23个,完成采购金额12.69万元;留置针、泡沫敷料完成采购金额51.3万元;人工关节共采购2个,完成采购金额1.3万,最大程度的让参保群众享受到了医保改革的红利。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多层次组织召开政策培训会,实现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层层清、级级明、人人会”。目前,共计完成结余留用资金拨付101万元。全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确认兴平具备开诊条件的20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完成“医保便民门诊”统一标识悬挂、就诊设施的设置,现已全部开诊。
(七)持续推进基础服务建设。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做好系统落实、优化,实现三级网络无缝联通。不断加强协调沟通培训,通过上门指导、网络交流、电话沟通、业务培训等方式,全力做好做实信息建设保障工作。创新建立“精准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在全市7家二级医疗机构抽调骨干力量,进驻14家镇(办)卫生院、26家示范村卫生室,现场对各镇办卫生院及辖区示范村卫生室进行医保结算业务技术指导。建立全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运行月通报机制,促进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系统广泛应用,确保参保群众切实享受医保政策红利。及时上报业务需求表、问题反馈清单,做好国家动态编码机构及人员信息维护、两定机构医保信息平台操作账号日常维护,确保医保信息平台顺畅运行。
三、树牢宗旨意识,优化行业服务
持续深入开展全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行动,迅速落实,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着力从解决医药机构欺诈骗保、企业参保办理效率不高、群众就医报销不及时、群众医疗救助及门诊特殊病申请、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水平等五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明确办理事项,提高办事效率,以制度防范为根本,以集中整治为手段,切实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民生实事,并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扎实推进跨省、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丰富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截至12月底,我市异地安置参保职工备案 1931 人次,异地居住参保居民备案4908人次,职工异地就医结算4275人次,基金支付3980.42万元,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结算6934人次,基金支付6837.04万元。同时,对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进行全面改造提升,配备抽号机和评价器,建成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流程规范、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四、注重助医帮困,树优医保品牌
全方位开展“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活动,建立全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分组包抓工作机制。采取实地走访、集中座谈、发放问卷表、调查表等形式,深入参保单位、重点企业、医药机构、医药配送企业,全面排查问题,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与兴平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走千家访万户”助医帮困活动的通知》,结合网格化管理,充分调动镇村“四支队伍”力量,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实地走访11795户216家,集中座谈7次,发放调查表、问卷表6000余份,发现问题和困难11件,本级已解决7件,需上级协调解决4件。同时,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方式,营造浓厚医保工作氛围。
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一、监督检查力量薄弱,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医药价格管理服务缺乏制度支撑,工作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
二、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使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等政策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三、信息化建设和智能监控工作急需大力推进。受客观因素制约,各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与医保系统对接和数据实时传送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智能监控、智能审核工作急需大力推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加以改进完善。
2023年工作设想
2023年,我们医疗保障工作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按照“全覆盖、可持续、促改革、提能力、惠民生”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各项惠民政策,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各项制度衔接,不断提高保障能力,稳定保障水平,确保应保尽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二是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加大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三是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医保”的服务方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基金运行分析,研判基金运行状况,及时采取应对策略,确保基金合理高效使用;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意义的认识,凝聚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基金监管能力,重新聘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及时更新全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专家,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体系,不断创新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和办法,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努力推动医药机构从“不敢骗”向“不能骗”转变,最终实现“不愿骗”的目标。
三、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打造人民满意的医保公共服务品牌,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二是做好医保信息化系统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促进门诊统筹和“两病”报销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上级安排,按时完成编码维护工作任务。
四、扎实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药品招采工作。一是及时了解掌握新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中的问题,强化价格监管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持续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积极推行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方式;三是进一步做好统一采购、配送、结算药品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做好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相关结算账款业务。
五、持续强化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全系统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好共事、不出事的医疗保障队伍;二是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服务评价制度,持续为群众提供“五心”服务,积极响应“一厅式、一网式、一站式”便捷服务,以“便利化”惠及办事群众;三是强化医保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能担当又善琢磨的新时代医保干部,从而推动医疗保障事业不断提质增效,更好的服务于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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