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MB2966490R/2022-00020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医疗保障局 |
2022年,我们医疗保障工作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按照“全覆盖、可持续、促改革、提能力、惠民生”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各项惠民政策,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各项制度衔接,不断提高保障能力,稳定保障水平,确保应保尽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二是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规范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完善救助方式和经办流程,加大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进一步提升应对公共服务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建立长效应急突发事件机制;三是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利用“互联网+医保”的服务方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基金运行分析,研判基金运行状况,及时采取应对策略,确保基金合理高效使用;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两定”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提高广大群众对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意义的认识,凝聚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基金监管能力,重新聘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及时更新全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专家,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体系,不断创新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努力推动医药机构从“不敢骗”向“不能骗”转变,最终实现“不愿骗”的目标。
三、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打造人民满意的医保公共服务品牌,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标准化经办服务窗口,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二是加强医保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医保信息化系统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让群众满意、有更多获得感的医疗保障队伍;三是促进门诊统筹和“两病”报销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上级安排,按时完成编码维护工作任务。
四、扎实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药品招采工作。一是及时了解掌握新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中的问题,强化价格监管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持续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积极推行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方式;三是进一步做好统一采购、配送、结算药品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做好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相关结算账款业务。
五、持续强化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全系统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好共事、不出事的医疗保障队伍;二是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服务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持续为群众提供“五心”服务、当好“五员”,积极响应“一厅式、一网式、一站式”便捷服务,以“便利化”惠及办事群众;三是强化医保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问策能对、遇事能办”,既能担当又善琢磨的新时代医保干部,从而推动医疗保障事业不断提质增效,更好的服务于参保群众。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责任开启新征程。2022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夯实法治化和信息化这两大医保基础,理清思路,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硬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在全市擦亮“兴平医保人”这张名片,全力开创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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