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MB2966490R/2022-00013 | 发布日期 | 2021-12-0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医疗保障局 |
兴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重新聘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及时更新全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专家,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体系,不断创新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努力推动医药机构从“不敢骗”向“不能骗”转变,最终实现“不愿骗”的目标。
二、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医保信息化系统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及时解决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门诊统筹和“两病”报销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上级安排,按时完成编码维护工作任务。
三、扎实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药品招采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新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中的问题,强化价格监管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持续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积极推行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方式,进一步做好统一采购、配送、结算药品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做好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相关结算账款业务。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电视台、网站、报纸、美篇、展板、宣传手册、电话等新兴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地宣传医保各项惠民政策,力争做到宣传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提高医疗保险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和经办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医疗保障行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好共事、不出事的医疗保障队伍,推动医疗保障经办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更好的服务于全县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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