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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接口规范(2022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MB2966490R/2023-00035 发布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医疗保障局

局属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深化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全面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建设,落实医保“双通道”政策,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按照《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接口规范(2022版)>的通知》(咸医保函〔2023〕13号)要求,结合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全面做好《接口规范》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接口规范》是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省医保信息平台将按照《接口规范》开放接口,定点医药机构遵照《接口规范》实现与省医保信息平台的接入。

二、实施流程

(一)市医保基金监测中心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将《接口规范》相关附件下发给统筹区签订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

(二)各定点医药机构收到《接口规范》后,二级医疗机构和大型连锁药店按《接口规范》完成自身HIS、MIS或其他相关业务系统的改造工作,并通过联调测试满足开通相关医保业务的要求;使用省卫生健康委区域HIS平台的医疗机构,省级完成接口程序开发后,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县市区级平台实现与省医保信息平台的对接;使用省医保局提供的网页版结算系统的定点医药机构,通过文件导入、视图读取等方式实现电子处方功能。

三、工作职责

(一)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职责

成立医疗保障信息化接口规范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强化任务目标,加快推动医疗保障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统筹区内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

(二)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职责

积极对接咸阳市基金监测中心,并及时获取《接口规范》(附件1、附件2),按通知要求下发各定点医药机构;对接医保经办中心跟踪指导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工作。结合前期接口改造工作实际,全面推动统筹区内《接口规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召开接口实施工作会议,落实和推进医保接口相关工作。协助有关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联调测试,处理接口改造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接口规范工作。

(三)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职责

配合医保基金监测中心跟踪指导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工作;配合接口规范专班完成全市接口规范的组织实施、组织培训、联调测试、情况统计上报、验收等工作。

(四)定点医药机构职责

及时联系医保基金监测中心获取《接口规范》,认真分析研究、落实相关费用、全面启动接口改造工作,要建立与省医保信息平台相关承建商的沟通机制,对联调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排查,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接口测试和验收工作,并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保经办中心、医保基金监测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接口规范》的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落实相关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接口规范》实施工作平稳推进。

(二)按时完成接口改造

医保经办中心、医保基金监测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2023年2月23日前全面完成接口改造及验收工作,确保接口改造工作高效、安全、平稳、有序。

(三)做好联调测试工作

医保基金监测中心、医保经办中心要统筹做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联调测试组织工作。咸阳市局将依据测试通过情况适时通报各县市区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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