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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MB2966490R/2022-00027 发布日期 2022-05-05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党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兴平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决定在局系统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现制定《兴平市医保局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坚持围绕重点、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医保局系统所有在职在岗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每月100分计算,理论学习20分,服务群众20分,工作创新15分,工作清单完成情况15分,党员作用发挥20分,奖励分10分。

       2、积分构成。

    (1)理论学习(20分):

      积极参加组织安排的学习培训活动(4分);

      每月学习笔记1000字以上(4分);

      参加“三会一课”及各项组织生活(4分);

      业务学习笔记、记录1000字以上(4分);

      每月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篇(4分)。

    (2)服务群众(20分):

      能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建议(5分);

      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高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5分);

      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5分);

      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积极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性活动(5分)。

    (3)工作创新(15分)

     工作中有创新并记录下来的(5分);

     能够主动化解群众矛盾(5分);

     能将创新工作与同事、群众分享并有记录(5分)。

    (4)工作清单完成情况(15分)

     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清单(6分);

     超额完成工作(3分);

     工作完成情况得到领导、群众认可(3分);

     积极主动承担职责以外工作(3分)。

   (5)党员作用发挥(20分)。

   (6)奖励分(10分):

     获得县级表彰、表扬的,加2分;

     获得县级以上表彰、通报表扬或在省级网络、媒体上发表文章的,加3分;

     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的,加5分。

    (7)对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和违法党员,实行积分“一票否决”。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季考核积分为季内3个月积分的平均分, 4个季度积分的平均分即为党员的年度考核积分,占党员年度总积分的80%;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分值占年度总积分的20%,二者合并后为党员年度积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严格积分登记。局属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组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按季度进行登记填写。

      2.搞好民主评议。各支部严格按照局党组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上报。

      四、操作流程

积分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操作流程为以下7个步骤:

    (一)确定记录员。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

    (三)党员大会评定。党支部向党员通报确定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党员评议通过。

    (四)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五)上报备案。记录员将每季度党员积分情况上报局党组备案,接受审核。

    (六)年底定级。每年年底,年度考核积分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分值,确定党员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

    (七)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组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一)对优秀共产党员,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二)对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三)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并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

      六、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二)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工作坚持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模范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三)加强考核,建好台帐。积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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