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817700076714/2024-00044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应急管理局 |
2024年8月16日,省安委办第三督导帮扶组在兴平市开展督导帮扶工作,检查了监管部门相关资料和住建、工贸、交通等行业领域,共反馈重大隐患5条,现予以曝光。全市各企业要举一反三,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重大隐患1
喷漆车间未设置防爆电器等安全设施,未采用检测报警装置。
企业名称:兴平淘汽云修秦星汽车修理厂
判定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以及第三十二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十二
监管部门:兴平市交通运输局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期限:2024年9月5日前
重大隐患2
装卸区域部分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场地内部道路未实现人车分流。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企业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兴平市分公司
判定标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第五条(五)(七)第七条(一)
监管部门:兴平市商务局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期限:2024年8月25日前
重大隐患3
部分传送带(含伸缩机等分拣设备)滚筒与皮带、皮带间间隙等咬合点区域未设置防护罩等安全装置,分拣设备部分未采取防护措施;场地内部道路未实现人车分流。分拣区域工作人员未将长发盘起兜住。
企业名称:兴平羽佳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判定标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第五条(一)(五)(七)第六条(一)(二)
监管部门:兴平市商务局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期限:2024年8月30日前
重大隐患4
现场正在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高处作业审批手续。
企业名称:陕西省信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判定标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二)
监管部门:兴平市应急局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期限:2024年8月25日前
重大隐患5
企业使用的气瓶由第三方供应,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企业名称:陕西永兴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判定标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
监管部门:兴平市应急局
处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期限:2024年8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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