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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集中帮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7700076714/2023-00035 发布日期 2023-08-25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应急管理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完成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第二阶段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现将《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集中帮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兴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集中帮扶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大力推进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取得实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帮扶督导检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咸阳及兴平市关于“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集中时间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的帮扶指导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在每一家企业内部都能按计划推进、按要求落实。通过集中帮扶督导检查,全面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增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得到提高,切实扭转当前我市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被动局面。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二、帮扶督导检查分组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帮扶指导组。针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邮政)、建筑施工、自建房、消防、燃气、工贸、旅游、特种设备、民爆、电力及油气长输管线、校园、医疗卫生等13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别由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绿化办、综合执法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集中帮扶指导。

重点做好以下11个方面工作:

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专项行动”宣传教育,督促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宣讲,切实做到专项行动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要检查事项;指导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重大隐患做到“双报告”和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实行闭环管理。

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密带队开展安全检查频次。

4.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强安全技术团队,指导企业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5.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及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物防、技防能力,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治能力。

6.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电气焊、有限空间、高空、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管理,加强特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资格管理,督促企业对各类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开展多频次全面排查。

7.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的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8.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实施应急演练。

9.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档案管理。组织一次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10.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11.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务必帮助企业查找一批制约发展的重大隐患和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科学的整改建议,切实提高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和能力。

(二)综合督导检查组。按照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要求,市安委办组成的三个综合督导组,对各镇(办)、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专项行动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导。

重点督导检查以下7个方面工作:

1.各镇(办)、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内容,定期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情况。

2.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陕西省50项具体措施,逐条自查贯彻落实情况。

3.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深入企业、农村开展“解剖麻雀式”调查研究,指导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4.各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及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情况;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做法和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情况。

5.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集中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6.各级各部门督导帮扶检查开展情况。是否制定督导帮扶计划;是否组织各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实施点对点指导服务;是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能力。

7.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是否对中省咸阳市及我市检查发现重大隐患进行督办整改;是否建立建立“四个台账”(工作进展、事故隐患、违法处罚、事前问责);是否完善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挂牌督办销号机制;是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政府支持力度;是否按时完成隐患整改;是否存在虚假整改,延期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市应急、发改、住建、交通、消防、市场监管等十三个专委会牵头单位要及时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列出帮扶督导对象名单,根据帮扶督导对象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工作进展,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内容、建立帮扶台账,一对一、全覆盖实施精准督导帮扶。请各相关部门于8月3日前将帮扶督导方案报市安委办。

(二)全面开展帮扶督导。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骨干,聘请安全生产专家,聚焦帮扶督导内容,采取宣讲培训、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专家指导服务、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帮扶指导。确保完成“两个清零”任务目标(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清零、部门帮扶督导排查重大隐患清零)。市安委办督导检查组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切实推动第二阶段工作任务有效完成。

(三)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帮扶指导要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甄别、判定重大事故隐患,针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驻点包联、现场办公、“开小灶”、政策保障等方式,督促指导被帮扶企业进行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到位”。

(四)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在开展帮扶督导检查工作时,要定期研判调度,对将专项行动类同于日常工作,不按照安排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或者排查重大事故隐患隔靴搔痒、走形式、摆过场、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部门和企业,要采取通报、约谈、联合惩戒、黑名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等断然措施严加监管。各级部门督查过的企业1个月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各镇(办)、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细化实化帮扶督导方案,主动靠前、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全面部署,全力推动,尽快组织业务骨干、专家进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督促企业不折不扣落实自查自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在每一家企业内部都能按计划推进、按要求落实,切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二)精准到位帮扶指导。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辖区、行业特点,真心实意帮助企业排查隐患、治理隐患、消除隐患,尤其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进而推动企业安全发展。帮扶指导时,要措施得力、服务得力、监督得力,落实看到、听到、想到、做到,帮助企业真正把设备设施本质性隐患、人员行为习惯性隐患全面甄别出来,真正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各综合督查组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体现全面性和代表性,又要突出重点。重点查中省咸阳及兴平市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查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落实情况、查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确保检查督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督办查处到位。市安委办将及时调度、通报帮扶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单位部门,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

(四)加强日常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帮扶督导检查工作。深入总结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要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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