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7700076714/2023-00017 | 发布日期 | 2023-02-10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应急管理局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兴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兴平市应急管理局2023度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2:兴平市应急管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兴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1:
兴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省咸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执法”要求,实现安全生产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督促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密切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开展直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2、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1)市委、市政府及省应急管理厅和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及事故调查工作;
(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检查安排
具体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法定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是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按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和所明确的行政罚则运用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厉处罚,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不断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坚持一个企业一个监管主体,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按已明确的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监管企业名单,对相关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根据企业日常管理情况,对近三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日常管理混乱、隐患较多的企业加大执法频次和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和接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
(三)切实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今年所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都必须使用“互联网+执法”终端完成。
(四)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8版)》为依据,明确各类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对重大行政处罚要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制度,切实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
(五)进一步做好执法公示。根据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将监督检查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向当事人公开的同时,应按规定在相关网站或平台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不断强化检查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在执法车辆、人员配备和业务经费等各方面给予有力支持,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实施;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执法计划的实施,维护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七)严格检查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并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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