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MB29900521/2022-00076 | 发布日期 | 2022-11-24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行政审批局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放权市场,彻底清理以各种名目出现的变相审批行为,按照《咸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变相许可的通知》(咸审改办函〔2022〕10号)文件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整治,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开展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切实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纾困解难的重要措施之一。兴平市政府高度重视,安排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相审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2、压实责任,认真自查。兴平市及时印发了《兴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变相许可通知》(兴审改办函〔2022〕5号),市级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专人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本单位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依照《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兴政办发〔2022〕26号)进行了全面梳理,经市级各部门自查,无变相审批的情况。兴平市级各部门严把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行使职权,切实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
3、下一步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兴平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咸及我市政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许可,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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