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81MB29900521/2024-00077 | 发布日期 | 2024-11-04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行政审批局 |
兴平市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兴平市卫生健康局;法定代表人:李随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481305444315Q。
该组织向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经审查,该组织终止原因属自行解散,已完成财产清算、债权债务公告、账户注销、公章销毁等程序,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准予兴平市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注销登记。
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不得再以被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机构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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