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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公示

索引号 11610481MB29900521/2025-00047 发布日期 2025-11-26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规定,兴平市禹团委农业养殖场(申请人:禹团委,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南位镇张马村11组303号和兴平市小勾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董飞跃,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南位镇茂陵策村95号)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拟同意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26-2025年123

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9-321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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