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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政策法规 正文

信访部门应当对哪些建议事项进行督办?

信访指南〔2025〕— 65

索引号 11610481770006978K/2025-00020 发布日期 2025-09-18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信访局

(一)有助于改进党委、政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有重大意义的建议事项;

(二)涉及政策性、倾向性、普遍性、代表性问题的建议事项;

(三)未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办理的建议事项;

(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需要督办的建议事项;

(五)其他需要督办的建议事项。

2025年4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陕西省信访局印发《陕西省信访渠道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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