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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及其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770006978K/2023-00006 发布日期 2023-01-20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信访局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及其工作机构和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和整合有关镇(街道)、部门的力量,主要研究、处理以下工作事项:

(一)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咸和我市领导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研究、协调中、省、咸及我市领导批办、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

(二)负责了解、掌握全市信访工作的情况和动态。

(三)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针对我市信访工作形势提出对策建议。

(四)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事项,并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处置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

(五)督促检查有关镇(街道)、部门处理信访事项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一)召集人:贺建权  市委书记(第一召集人)

张  勇  市委副书记

武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韩  雷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国强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梁养奎  市委办主任

(二)成  员:  马鹏强  市委办副主任、防范办主任

焦小刚  市政府办副主任

吴元飞  市政协办副主任

袁特军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斌亚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邱  杰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军党  市信访局局长

张选明  市纪委副书记

史朝阳  市工信局局长

王  敏  市教育局局长

赵健淦  市人社局局长

亢鹏刚  市财政局局长

王建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  波  市司法局局长

李永成  市住建局局长

王大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翟小晋  市交通局局长

窦剑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国福  市水利局局长

田新拉  市卫健局局长

杨  伟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  方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费  征  市法院副院长

康联盟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郭凯歌  市征收补偿中心主任

王西会  市交警队大队长

杨成欣  市信访局副局长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军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鹏强、焦小刚、李勇、何方、费征、杨成欣同志兼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联席会议的议题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提出。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相关单位按程序报批。

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同时,根据需要召开相关专题会议,讨论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领导同志决定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并妥善处置,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大局。

(一)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职责。

(二)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把处理信访事项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五)搞好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处理信访事项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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