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MB2902112B/2022-00050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卫健局 |
2018年,市卫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稳步推进卫计各项改革,持续改善卫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卫计服务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亮点
(一)医改工作持续深化。一是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10月31日起全面启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配送和“两票制”的执行。按照《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合理提高公立医院诊疗、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完成基层智慧医疗HIS系统药品目录维护。完成企业医院综合改制工作调研报告。二是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市人民医院与镇办卫生建立医疗联盟,下派35名专家到基层进行医疗帮扶。市中医医院以自主经营单独核算的签约方式,与14家镇办卫生院成立市中医医疗联合体。三是推进公立医院专科建设。以“以奖代补”方式下拨市妇计中心儿保科建设项目、市中医院针灸康复科和老年病科资金300万元。四是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庄头、南市等五个镇办为试点,将残疾人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基本公卫服务重点人群范畴,截至目前,全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一般家庭重点人群签约率达92%。五是加快实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赶年底前完成《兴平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及市委深改会审议通过。由市医改办牵头,在市人民医院院长年薪聘任制基础上,实施副院长年薪聘任制。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分解下达我市9家公立医院(含企业医院)控费指标任务,力争我市2018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下降到30%。
(二)新农合健康平稳运行。一是开展新农合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全市229家定点医疗机构“三合理”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反馈发现问题,暂停卫生室7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利用合疗平台对各定点机构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加大日常稽查审核力度,有效遏制各种违规行为。二是掌握宣传新农合新政策。采取集中培训、实地培训等方式对定点机构进行培训,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定点机构印制传单、LED屏、医院病房“一对一”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参合群众进行宣传。
2018年共筹资2.83亿元,应参合413962人,实际参合409830人,参合率99%。个人筹资款7786.77万元全部划转基金专户(其中贫困人员14300人,个人筹资款271.7万元由财政、民政支出)。1—12月合疗补偿2.63亿元,特殊慢病补偿0.1亿元(预申请)。追补2017年11月、12月补偿款0.02亿元。上解2018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1437.56万元。合计基金使用2.79亿元,基金使用率98.6%。
(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一是坚持精细考核,资金规范使用。创新考核模式,以各镇办交叉检查方式促进工作交流,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并与资金补助、单位评优直接挂钩。对排名后三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不力的单位启动毗邻单位接管的退出机制。镇办卫生院按照“多劳多得,奖惩并举”的考核原则加强辖区村卫生室日常考核,每年下发村室补助经费不低于全院总资金量50%,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镇村联动”服务模式管理。 各镇办居民健康档案新建及完善等基础工作基本完成,同时按照规范进行随访评估及健康指导等工作。组织金城精神病专科医院对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病情鉴定及危险性评估并加强管理,严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安排国家基层高血压办公室云雀医平台师资和省级公卫健康一体机工程师对镇办卫生院公卫服务骨干进行培训。联合市教育局启动全市托幼机构健康管理综合评估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居民健康档案及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记录管理,提高公卫服务准确性和真实性。
2018年,我市常住居民50.8万余人,建立健康档案50.3万人 ,建档率99%,建立电子健康档案50.2198人,建档率98.84%,儿童管理率92.44%,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8.5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4.57%,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7.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56.05%,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99.69%,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22种18.39万本,播放健教音像资料21种1132次,设置健教宣传栏217个,举办健教讲座475次,举办健教咨询活动290次,乙肝疫苗接种率99.81%,卡介苗接种率100%,脊灰疫苗接种率99.75%,产后访视率91.9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41.03%。
(四)医政管理持续加强。 一是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乡村医生、医疗技术等的准入和日常管理,审批医疗机构4家,医疗机构换证、变更114家。下发文件进一步规范义诊活动管理。成立领导小组,启动新一轮为期三年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二是按照2018“业务能力年”要求,开展以业务能力提升为目标的系列培训工作,派出参加省、市各类培训班28期,参训194人,同时按照实施方案举办各级各类医疗业务培训。三是加强业务管理,二级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覆盖率达95%,临床路径试点专业及病种数达16个专业38个病种,同时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麻醉药品检查工作。四是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14家卫生院中医服务区建设实现全覆盖。对参加确有专长医师考试人员进行摸底,开启中医诊所备案制业务。五是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全市7家二级医疗机构和14家卫生院签订帮扶协议,制定落实帮扶计划。六是开展打击“医闹侵医”专项行动,下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宣传活动2次,处理医患纠纷投诉16起。七是成功举办“5.12”国际护士节及首届“中国医师节”表彰庆祝活动。圆满完成节假日马嵬驿等景区及政府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医疗救护任务38起。完成2018年征兵体检任务。八是加强血液管理,人民医院与全市11家用血机构签订供血协议书,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组织2018年全市义务献血工作,参与献血405人,献13370毫升。九是加强对卫生室的监管及培训。对卫生室根据优劣进行“红、黄、蓝”分色动态管理;落实乡医到龄退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十是完成16种大病集中救治任务,救治大病患者9人。
(五)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有力有序。一是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将全市395家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废管理平台进行监管,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13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全面完成。有食堂的医疗机构按照环保工作要求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共新办审验卫生许可证300户,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288户,持证率100%;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C级单位评审195户,处罚11家,罚款8000余元。对106家中小学、幼托机构传染病防治等进行专项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52份,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市政供水、二次供水、自建式供水单位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持证率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三是加强对依法执业、传染病疫情管理、临床用血等监督检查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四是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工作和管理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取缔黑诊所3户,罚款6000余元,依法没收药品4箱,拆除违法医疗标识8块,张贴取缔公告16份,医疗市场整顿取得显著成效。六是对全市35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行培训及考核工作。对辖区有放射诊疗活动的23家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咨询宣传周活动。
(六)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一降二提三免四保障”政策。1-10月份我市贫困群众门诊合疗报销21037人,补偿60.89万元,减免费用7.98万元;住院报销3966人,补偿1738.59万元,合疗报销减免费用140.64万元;大病保险理赔298人、报销费用40.14万元。民政救助2176人,救助金额288.81万元;医疗补充保险理赔13人,理赔金额4.14万元;补充医疗保障187人,补偿金额14.2万元。二是扎实开展“三查两对两补”工作。即时填报全国动态管理系统信息。三是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域内所有合疗定点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开设“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窗口。对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在“市民之家”设立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医疗补充保险“一站式”服务窗口。目前全市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医疗机构100%。四是实行大病集中分类救治。组织咸阳铁二十局医院专家对我市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已死亡9人)。11种大病患者多人在市人民医院接受救治后出院。对在家患者由人民医院、镇办卫生院、乡医组成“1+1+1”帮扶团队,每月进行上门服务。
五是开展慢病签约服务。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依托“镇村联动”服务模式,已完成全市4489户贫困人口医疗服务签约协议工作并定期进行随访。六是开展“八大行动”控制因病致贫。市疾控中心及市妇计中心成立小分队,深入基层对群众进行面对面健教宣传,同时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慢病综合防治等工作。印制健教资料15种60000余份,对全市贫困人口免费进行健康体检10366人次,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七)人口计生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扎实做好人口质量管理工作。2018年,全市共出生5266人,出生率10.25‰,自然增长率5.8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2.5%以内,出生统计准确率达98%以上,各项指标均达到咸阳市目标要求。二是扎实做好打击“两非”工作,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均等化、社会融合示范社区试点、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试点及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全年无一例“两非”案件发生。三是积极实施计生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切实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2018年,共对6户计生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5万元;对487名符合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条件人员进行审核备案。四是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建立关怀计生家庭的社会系统支持,改善计生家庭生活质量和生活理念。五是采取部门联动,以生育关怀和健康家庭为内容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活动32次,累计发放宣传品8000余份、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八)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一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强化党建主责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深学笃用中打牢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局党委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为党员干部订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刊物,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收看《魏野畴》、《榜样3》等专题教育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扶贫帮困、义诊、卫生健教宣传等活动。二是以组织建设为抓手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局党委“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完成局党委、镇办卫生院支部换届选举及1个卫生院支部组建工作。年内发展党员5名,转正党员4名。严格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和失联党员排查工作。开展“七一”表彰活动,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三是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按时保质完成市委党建督查组督查基层党支部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监督,把支部作为主阵地,有效推进“四种形态”执行落地,开展廉洁谈话工作,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九)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成效明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及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加强工作纪律督查。采用不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全系统工作纪律监督检查6次,发现问题并处理2起,通报1起。三是制定下发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划分防控清单,下发党员干部正确履职提醒函56份。四是坚持挺纪在前,加大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提醒谈话、函询约谈,共对5人次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诫勉谈话。五是严格执行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六是案件办理加大力度,共办理案件7起,全部按程序办结并上报市纪委备案。七是认真开展议案办理信访举报、信访维稳及审查安全工作。对上级交办的10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受理办结网上信访案件2件;办结市纪委转办信访件3件,处置局办转来投诉2件。八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严查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推进行风问题治理常态化,重点加强对重要节假日值班纪律、工作纪律、党风廉政执行情况的督查,切实杜绝违规事件发生。九是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十是扎实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其他卫生工作统筹推进。一是爱国卫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2017年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命名。积极配合一体办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改工作,目前全市共投资1209.80万元,农村改厕建成3600户。切实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春季集中灭鼠、夏季蚊蝇消杀活动。以第30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二是民生工程建设项目成果丰硕。全面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任务。完成2018年人民医院医学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东、西城等9家卫生院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项目。完成市妇计中心新址后续建设和搬迁使用。完成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原妇幼保健院医疗区域划转移交建设工作。完成市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中央投资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配合人社局招聘医学类本科生22名;完成政府公开招聘镇办卫生院医技人员6名。四是对外宣传、智慧医疗及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强“健康兴平”微信平台运行维护,编辑上传信息共518条,兴平政府网站采纳24条,咸阳市局网站采纳22条,报刊采纳刊登11篇,其中省级报刊2篇。组建“走在新时代、谱写新篇章”医德楷模宣讲团,在5个镇办开展宣讲活动5次,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智慧医疗“一卡通”项目管理系统稳定运行目前,部分医疗机构实现手机便民扫码支付医疗费用。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位居全省第二,圆满完成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任务。五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与医疗卫计单位签订《职能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50份。下发安全生产文件6个,开展重要节日及冬春、夏季等重要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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