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MB29783784/2022-0002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中共、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协调平衡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发展重大比例关系。
(3)、研究指导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发展文化、新闻出版、体育事业的各项政策。
(4)、负责文化艺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工作,继承和发展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成果,大力挖掘、整理、展出民族优秀文化遗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5)、组织全市重大艺术活动,推动艺术创作,制定全市性文化艺术和新闻方面的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对成绩卓著的文化艺术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
(6)、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和电影事业。负责全市文艺演出、文化艺术品经营、文化艺术培训、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和文化经营活动场所、图书报刊及音像事业(含音像制品的经营、播映活动)的审批、核准、备案和管理工作。
(7)、管理、指导我市图书馆工作,调查研究图书馆的布局和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的网站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
(8)、管理、指导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的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艺术人才的积极作用,开展城乡群众文化活动。
(9)、负责图书、报纸、期刊的发行管理工作。指导新华书店的业务工作,协调、批审、监督、管理图书代销点;负责对内部报纸期刊、图书的管理工作。
(10)、印刷行业的审批、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11)、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开展全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12)、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提高全市运动技术水平,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省、咸阳市综合性运动会。
(13)、协同教育部门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增强学生体质。
(14)、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发展和管理体育市场。
(15)、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教育工作,培育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
(16)、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度我局在兴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文化体育部门指导下,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系列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持续加强非遗保护工作,持续推动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发展,不断加强服务能力,逐步规范文化市场管理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工作已取得验收合格,现已经正常投入运行中。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1 |
兴平市文体广电局(机关) |
2 |
兴平市文化馆 |
3 |
兴平市图书馆 |
4 |
兴平市影剧院 |
5 |
兴平市体育场 |
6 |
兴平市少儿体校 |
7 |
兴平市文化综合执法大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9人;实有人员210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18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7.78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2647.7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85万元,财政部门基金拨款对账85万元。
2、本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7.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5万元。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为基本支出1606.85万元,项目支出1125.93万元。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15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0.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2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98万元。
(二)各项指标分析
1、基本(项目)支出分析
基本支出1606.85万元主要是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工资性支出和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125.93万元,主要是为保证文体事业正常运转、开展专项业务活动而发生的工作经费。
2、收入支出预、决算对比分析
部门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1575.98万元,财政决算收入2732.78万元。财政预算支出1575.98万元,财政决算支出2732.78万元。预、决算收支差异率为73.4%。
3、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部门本年度财政决算收入为273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732.78万元,占财政决算收入的100%。部门本年度财政决算支出为2032.78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1606.85万元,占财政决算支出的22.77%,项目支出1125.93万元,占财政决算支出的68.34%;按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552.9万元,占财政决算支出的24.03%,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40.9万元)、占财政决算支出38.18%,(其中项目支出占财政支出68.3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9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0.69%,政府性基金支出85万元,占财政支出13.45%。
4、收入支出上下年度对比分析
部门本年度财政决算收入为2732.78万元,比上年增长38.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39.03%,其中基本支出743.45万元,比上年增长39.03%,项目支出457.08万元,比上年增长68.34%,工资福利支出296.64万元,比上年增长22.6%,商品和服务支出34.97万元,比上年增长-15.7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长0%,主要退休人员经费本年度未纳入预,决算。
5、人均指标分析
本部门本年度在职人员210人,人均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和奖金302.78万元,人均公用经费22.92万元(其中人均办公经费0.045万元)。
6、人员增减分析
本年度单位调入0人、调出0人、转退6人,辞职1人,死亡1人,减少本年度不纳入决算,所以年末实有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年末实有人数比上年减少4.08%。
7、本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85万元,支出85万元,比上年增长13.45%。
8、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9、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今年我部门“三公”经费共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无费用支出、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少儿体校后备人才培训增加,使我部门“三公”培训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2018年底,全市12个镇(街道)已累计完成65%的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2、开展了“三秦书月·书香兴平”活动、庆祝建党97周年中青年油画展、优秀书画展等大型活动十余场。组织了兴平市迎新春锣鼓大赛,全市各镇办122支队伍、1.3万余人参加了比赛。
3、2018年,成功承办省十六运赛事。
4、顺利完成省级全民健身示范县(市)评估验收,并一举创建成功。
5、积极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
6、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局机关基本支出19.79万元主要是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工作经费。2017年基本支出17.11万元,比上年增加15.6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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