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81MB29900446/2025-00011 | 发布日期 | 2025-07-04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的重要论述等,积极开展交流研讨和基层调研,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进一步抓好优待政策落实。加强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动态数据管理工作,通过联合公安、民政等多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按比例抽查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完善、准确。指导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和新增农村籍60岁老年生活补助初审及录入工作。做好伤残、带病、调等、补评残等资料初审汇总。
三是做好移交安置和助力就业创业工作。接收审核好2025年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档案资料,做好报到、学习管理、安置等工作;完成企业军转干部体检工作;按时发放2024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接收好9月份、12月退役士兵报到;持续做好返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提升、考公、适应性培训等系列工作;加强与部门、企业及泰州方面联系,多方挖掘高质量的招聘信息,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是进一步加强军休干部两项待遇工作。与军休干部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个性化需求,建立个性化服务档案,制定针对性服务措施,提供更加精准、贴心的服务;组织军休老干部进行党建学习,追寻红色足迹;继续开展日常性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五是持续做好双拥褒扬工作。做好拥军企业的招募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优待目录清单;认真组织好八一等重要节日慰问工作,隆重举办9·30烈士纪念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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