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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2024年重点优抚对象年度确认须知

索引号 11610481MB29900446/2024-00016 发布日期 2024-10-1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了确保优抚资金正常发放,摸清2024年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情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对全市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年度确认,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年度确认的对象:

这次进行年度确认的对象是已享受抚恤补助金的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年满60周岁的退役人员)。

二、年度确认的具体时间:

10月10日—11月10日

三、年度确认的具体地点:

重点优抚对象户籍所在地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注意事项:

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及时通知年度确认对象在规定的日期内,本人持身份证进行年度确认,逾期不年度确认,将按照相关规定停发抚恤补助金。

请各优抚对象务必高度重视,按户籍所在地镇办年检时间到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年度确认。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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