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MB29900446/2022-00012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按照省、咸、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现就我局涉及退役军人优抚资金发放,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围绕惠民惠农“一卡通”精准落地“卡点”问题,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现五个目标,即:查清“一卡通”管理运行现状,解决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提升惠民惠农治理效能。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以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直接发放到退役军人优抚资金为重点,逐笔逐项、逐人逐卡摸清补贴政策、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发放时间等现状,做到项目、资金、地区、管理部门和收益主体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虚报冒领、截留占用退役军人优抚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分配、管理等阻碍退役军人优抚优待政策落地问题。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全面排查退役军人优抚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违纪违法问题,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又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以案促改,标本兼治,推动源头综合治理。
三、工作安排
(一)治理范围。重点治理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底,中央、省、咸、我市各类退役军人优抚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发放情况,涉及违纪违法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对象。涉及“一卡通”管理工作的镇(街道)、村(组)、代理银行及受益主体。
(三)治理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逐户核查退役军人应享受优抚资金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2.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工作步骤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21年10月26日至12月31日,共分3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10月28日至10月30日)。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工作专班,由贾峰亮副局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二)自查排查(10月31日至11月10日)。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对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补贴资金申报、分配、下达、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做到不漏项目、不漏环节。联系镇办,配合各镇(街道)对辖区内“一卡通”使用收益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排查要采取“一户一表、逐户核查、当面核实”的方式,查清每名退役军人“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及享受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兑现金额等情况。将自查排查情况报告、自查问题台账和违纪违法有关材料等报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后报市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三)巩固提升(11月11日至12月25日)。我局将整改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针对自查排查、检查抽查发现问题,逐条逐项梳理,限期进行整改。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一卡通”管理工作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有力举措。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党中央各项惠民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凝聚工作合力。要按照各类退役军人优抚资金发放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镇办,认真开展核查,摸清“一卡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认真研判,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三)狠抓任务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做到扎实认真,严谨细致规范,务求工作实效。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达到“规范管理、便利群众、堵塞漏洞、防治腐败”的目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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