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311/2024-00002 | 发布日期 | 2025-01-15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统计局 |
1、办公室 02938822120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法规教育科 02938822120
组织全市统计法规宣传贯彻和检查工作;依据《统计法》及“实施细则”承担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和指导全市统计干部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3、综合科 02938822120
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各项综合性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编写或编辑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信息资料;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指导全市综合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4、工业投资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原材料及科技的统计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对其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对其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建筑业房地产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企业、资质以下小微建筑业、外省在兴施工的建筑企业月度、季度相关数据调查工作,并对该数据组织核实、验证、评估。撰写调研分析、数据研判等报告;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社科文统计科 02938822120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的统计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完成国家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上报任务;对本地区科学技术发展(简称R&D)进行监测、汇总,具体指兴平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部分)为增加知识存量(也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涉及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上报国家妇女和儿童监测纲要监测报表;上报文化产业报表,对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涉及工业、社零、服务业三大专业)月报表进行数字提取,对应纳新企业及时考察、协商纳入;组织实施本地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负责本地各阶段质量控制工作,强化平台数据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认真开展劳动力工资数据自查与核查,按时撰写评估报告。
6、农村统计科 2938822120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经济(农、林、牧、渔业)统计、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核算;承担全市农业普查业务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全市县(市)、乡镇和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协同市级涉农部门完成农业机械化、农业生产资料使用、乡村水电和农田水利等农业生产条件统计,并对农业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对有关专业进行指导培训;对全市农业及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7、服务业科 02938822120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纳新、网报工作;规下服务业企业样板轮换网报;全市规上企业信息化;互联网经济网报;部分事业单位调查;物流统计;微小企业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撰写分析报告。
8、普查科 02938822120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组织实施人口、基本单位、工业、第三产业等各项周期性大型国情国力普查、调查;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9、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02938822120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社会调查统计。承担全市文化产业、人口与劳动、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旅游业的统计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镇、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支出等基本情况调查;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每年实现正常调查户的轮换工作;对调查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调查户加强基础工作;撰写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统计分析及调查报告;负责涉及城乡居民家庭的相关调查;撰写本专业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为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国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和机构情况,为政府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就业服务提供依据;对调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保证样本核实、调查登记、复查、专项编码及住户台账等工作按时完成,保证调查员的各项工作达到规定标准。
联系电话:029388221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市政府大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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