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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全面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400016013594K/2025-00036 发布日期 2025-08-07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全面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5)66号)安排部署,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全面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加及时有效反映月度服务业经济运行状况,通过试制度、试方法、试程序、试流程、试数据,进一步发现并解决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探索研究数据使用办法,为正式调查及相关工作积累经验。

二、试点内容

试点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月度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表,包括营业额、服务营业额、净服务营业额、其他营业额等相关统计指标。

三、试点时间、频率、范围及数据报送方式

(一)试点时间

试点时间为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

(二)试点频率

试点调查的频率为月报,试点单位需填报2025年7月至12月共计6期报表。

(三)试点范围

试点调查的范围为辖区内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行业涉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9个行业门类,以及房地产业门类中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等4个行业中类。

(四)数据报送方式

调查单位通过统计云平台报送数据,7、8、10、11月报表需于月后7日12:00前、9月报表需于月后11日18:00前、12月报表需于月后9日12:00前报送。

四、试点组织方式

试点调查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布置的方式。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服务业科按试点工作要求做好培训、指导、数据审核、验收和分析以及实地走访调研等工作,县级统计局服务业专业要做好培训,指导企业按时进行数据上报,完成采集、审核和分析等各项工作。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仅用于统计系统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次试点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填报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要深刻认识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力量和工作经费上予以充分保障,确保试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工作上要周密部署。要切实落实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统筹进度安排,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精心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

(三)数据上要真实准确。要以搞准搞实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为出发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做好企业数据报送及审核验收查询反馈等工作,多举措强化数据审核,多角度开展数据评估,多形式组织数据核实,着力提高试点调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四)认真总结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情况,特别是主要经验做法、制度可行性和科学性、数据探索和应用情况,以及填报指南、工作流程、处理程序、质量控制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联系人及电话:王荻  029-33210675

附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试点方案                                   

                                  咸阳市统计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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