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311/2022-00157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统计局 |
兴平市统计局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统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常态化学习,全力做好各项统计业务工作,结合《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法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权威性,从源头上遏制统计数字腐败,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10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319.63亿元,同比增长0.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66.36亿元,同比增长10.8%;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85.53亿元,同比增长30.6%;财政公共预算收入4.38亿元,同比下降33.1%;房地产销售面积294080㎡,同比下降18.4%。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常规统计工作圆满完成。以数据质量为中心,扎实做好“五上”企业纳新工作,截至10月底,五上纳新14户,其中工业10户,商贸3户,房地产1户。新增法人单位702户。。抓好部门统计基础数据的采集,加强指标之间的关联性和匹配性审核,做到了不迟报、不漏报,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全市经济发展实际。
2、县域经济监测工作扎实推进。2021年我市荣登陕西省县域经济监测“十强县”榜首,及时向相关部门做好指标解读,就2022年县域经济指标预期提供合理化建议。
3、各项专项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开展了农产量抽样调查、城乡居民收入调查、贫困监测、果业监测、畜禽监测、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工作任务;认真开展了绿色发展监测统计工作;协助市妇儿工委开展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调查;顺利完成1‰人口抽样调查的培训及样本核查工作。
4、扎实开展住户调查工作。按照咸阳市调查队召开的“2022年样本轮换”会议要求,顺利完成了2500户左右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对这2500份调查表进行一一录入、审核、汇总、上报。按时完成了120户的月度报表上报工作,顺利完成了换户工作,并正式开启试记账工作。
5、聚焦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整治工作
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兴平市统计局实地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提高数据质量。主管业务领导带队,各专业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指导企业规范统计资料档案,建立完善统计台账,要求企业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截至目前,全市抽中的85户企业已全部核查完毕。
(三)特色亮点工作举措:
一是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立预警机制。定期对全市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分析,把控经济运行的趋势,便于事先调度和事中掌握,为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全市经济良好运行。
二是强化经济运行分析,提供决策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主动超前服务,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职能,编印2022《兴平统计》快报10 期,撰写各类信息分析30余篇。
三是组织编印统计资料,服务社会各界。及时向两办、考核办及相关部门提供月、季统计数据;及时公开发布《2021年兴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挥统计资料优势,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服务,通过统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电子化统计服务。
四是统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1.制定了相关办法规范。印制了《兴平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市级统计及机构工作规范》《调查单位操作审批手册》等制度和规范,做到了统计业务工作有制度、数据采集流程有规范,可遵循。
2.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根据《聚焦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我市联合咸阳市局对双随机平台抽取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说明情况,确保数出有据。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年来,我们克服工作头绪多、业务量大、人员紧缺的实际困难,大力发扬“解放思想求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的工作作风和统计人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一是统计对象配合程度仍然不高;二是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统计服务工作仍不全面;四是统计法制建设仍待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会努力加以改进。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202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以“做好统计服务,提升统计质量”为统揽,奋力拼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统计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的作用。一是进一步夯实常规性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等行业联网直报工作;做好住户、人口等统计调查工作;普及统计知识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全方位宣传,提高统计对象配合度,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可靠。
二是提升统计预警、服务工作。围绕高质量发展,提升
统计服务效能;围绕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主动求新求变。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预测预警。提高服务社会公众的水平。
三是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持续开展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坚持执行“双随机”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班子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统计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兴平统计事业发展主方向。
(二)重点工作:
切实提高统计发展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逐步建立适应新时期的统计工作网络体系、调查体系、指标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大统计、大服务”新格局。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各项重大决策,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围绕县域经济考核、意识形态和本职工作要求,发挥统计服务职能,为全面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不懈努力。
二是继续做好“五上”企业的培育及纳新工作,增加企业户数,提升经济总量。不断推进“五上”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及时维护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五上”企业联网直报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面完成各项国家普查任务和大型调查任务。未来五年,将有1次大型的国家普查,即2023年进行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
四是全面完成国民经济核算及各个专业统计任务,开展常规统计调查、统计监测、统计考核等。加强统计产品开发提供,切实提高统计分析、预测、判断能力,及时把握形势,搞好兴平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切实为政府提供统计服务。
五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加强领导和上下级联系,增加数据敏感度,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兴平市统计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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