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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400016013594K/2025-00032 发布日期 2025-08-07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系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先进,深入查找不足,推动全省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为统计现代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重点内容

  各级统计机构要对照《陕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点总结验收以下方面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二)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情况。包括健全统计机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各级统计机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专题学法情况;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修改统计法情况;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情况;推动将统计法纳入本地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清单情况等。

  (三)着力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包括各级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人员,以及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情况等。

  (四)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情况。包括围绕统计重点任务,利用年定报布置、统计执法检查和专业核查、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等契机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等。

  (五)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情况。包括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活动,组织开展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情况;实施统计普法“六进”情况等。

  (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情况。包括充分利用动漫、微视频等新媒体制作优秀统计普法作品情况;利用“两微一端”、借助“学习强国”等新渠道,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打造主题公园等线下宣传阵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组织特色教育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力情况等。

  (七)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情况。

    三、工作部署要求

    (一)各市(区)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把做好总结验收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统治的重要举措,做好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实效。

    (二)要注重实效,围绕本通知明确的九个方面总结验收重点内容,认真总结提炼出“八五”普法以来本地区、本系统统计“八五”普法的做法、成效和经验,以及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改进措施。于8月20日前形成2000字以内的自评报告。统计普法工作中有重大创新的,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报送1个典型创新案例(要求见附件)。

    (三)省局将形成全省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报国家统计局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同时做好统计系统全国“八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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