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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311/2022-00063 发布日期 2020-06-19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统计局
各镇(街道)七人普办公室,市七人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精神,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咸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兴平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中共兴平市委宣传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扩大普查在全社会的影响,提高普查的知晓率、认知度和配合度,营造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注的实施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人口普查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咸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和《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围绕人口普查方案、工作流程、实施细则和阶段工作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好电视、广播、互联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社交软件、视频平台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为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意义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摸清兴平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本次人口普查需要登记全市近56万的普查对象,需要选聘约2300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因此,采用多种手段做好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对于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工作目标
    人口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人口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解读结果等系统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使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动员,使各镇(街道)政府部门认识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普查机构、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认识到肩上担负的重大职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四、宣传重点
      高质量的宣传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利器和制胜法宝。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普查知识及法规宣讲工作。大力宣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法》等条例法规,强调人口普查意义、目的及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二是分层次搞好宣传。宣传工作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层次结构、收入、年龄等因素,针对人群选择内容、选择宣传渠道。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隐私权保护,如实申报等制度;镇(街道)、农村侧重让广大群众更深入的了解人口普查的必要性,通过镇、村委会农村广播、宣传手册、发放人口普查便利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充分发挥各宣传机构力量。我市人口普查机构及宣传部门要动员、整合邮政、教育、电信、互联网、电视传媒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开设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专访、专栏等节目提高宣传影响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广泛性。及时启动,逐步升温,特别是普查登记前一个月(9月--10月),要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高潮。
五、总体安排
      人口普查主要分为前期准备、普查登记、数据汇总和发布等阶段,宣传动员工作要根据重点阶段工作内容与工作重心,采用相应的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动员工作把准脉搏,取得实效。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2月-2020年10月)
      要建立宣传机制,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这一阶段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对人口普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三是加强对人口普查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四是开发宣传产品,通过制作、传播人口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及式宣传;五是开设专题网页,通过统计开放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开展宣传;六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要配合普查各阶段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宣传活动,确保重要节点有声音,持续宣传不间断。集中开展对《咸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的宣传。陆续推进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普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大力宣传《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普查或人口普查的相关内容,为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等。
      要在全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逐步将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要制订“宣传月”活动计划,举行人口普查宣传月的启动仪式,最大化增强普查宣传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宣传月期间,要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电信运营商、学校等部门的作用,将各种宣传要素进行串联,加大覆盖宣传力度,引导普查对象主动关注普查,深入感知普查,支持配合普查,为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协调教育部门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普查意识,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通过“宣传月”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宽领域的宣传,提升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的正确认识,为即将开展的普查摸底登记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要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结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要通报曝光此次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要围绕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准确权威系统做好解读工作。要围绕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进行资料开发,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让各方更好地理解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成果,广泛宣传2010年以来我市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由兴平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兴平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各镇(街道)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督促融媒体中心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全市各媒体平台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提早谋划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好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建立起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保障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展开,不断加大普查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度。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向宣传部门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人口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明确工作定位,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附件:
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宣传活动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2月-2020年10月)
1.与中共兴平市委宣传部联合制订并印发《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设计制作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海报等宣传品,组织人员参与人口普查标语口号征集活动。
3.在统计内网建立人口普查专题网站,在我市各级政府网站上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4.开展人口普查相关法制专题宣传活动。
5.及时宣传报道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重要工作会议精神。
6.举办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  
7.协商电信运营商在普查登记前向手机用户推送人口普查信息短信,协商兴平广播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滚动播出人口普查宣传广告,协商有关网络媒体公司在普查登记前为用户推送人口普查信息。
8.做好人口普查相关舆情监测,及时进行处置应对。
9.2020年10月组织“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
(1)在主要媒体上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的宣传报道。
(2)宣传报道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咸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会议动员讲话。
(3)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向中小学生普及统计知识,通过他们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
(4)在市内主流宣传媒体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和人口普查倒计时。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1.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市级领导参加人口普查登记活动情况。
2.开展“人口普查我参与”征文、摄影、微视频大赛,记录普查期间发生的点滴小事,展现统计人的工作风貌。
3在市级新闻媒体继续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
4.开展“媒体基层行”活动,对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进行现场采访,对基层普查员工作进行采访报道,对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1.发布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介绍有关情况,解答媒体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2.配合公布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全部数据,组织专家学者对发布数据进行解读,正确引导社会公众。
3.灵活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渠道,开发适宜、生动、易于接受的普查数据产品,向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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