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7738143132/2024-00076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兴平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商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企业、各科室:
根据兴消安委〔2024〕38号《关于兴平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商务系统实际情况,印发《商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政治行动实施方案》请严格贯彻执行。
兴平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6日
商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兴平市消安委《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电动自行车“标准端、生产端、改装端、管理端、回收端、责任端、意识端”等重点环节,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强化多维联动、基层治理,注重疏堵并行、创新赋能,推动构建排查全覆盖、过程全闭环、整治全链条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控体系,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常态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商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商务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由各科室、局属各企业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企改科。
三、整治重点
1.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结合省级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制定情况,组织宣贯落实,根据市情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行驶、停放、充电等重要环节的管理,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为强化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2.宣贯执行标准规范。结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程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程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及陕西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的发布实施,适时组织宣传普及,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国家标准发布信息和有关强制性标准解读的资料,市产业实际和国家政策要求长期落实,鼓励研发推广更加安全的新型蓄电池,2025年底前完成。
3.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件条件》《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的宣贯和执行力度,动态掌握全市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情况底数,严格生产资质审查。定期发布销售企业“黑名单”和“白名单”,实施动态公告管理,2024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规范线上经营。利用电商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电商平台监管,督促其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和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推广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 止非法改装”内容,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改装产品,2024年8月底前完成。
5.强化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严格落实商务系统老旧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的改造,在既有居民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涉及规划调整的,优化程序简易办理;不涉及规划调整的,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因既有小区场地资源紧张、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的,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需调整规划的,优化相关办理程序。统筹在商业区等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设停放场所、充电设施。2024年底前完成。
6.推动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地方政府民生事项和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积极协调资金支持增设充电设施,引导优质企业参与充电设施建设,明确管理服务标准。组织各企业完成对居住区电动自行车数量及充电设施情况的摸排,建立台账底册,汇总至工作专班,2024年8月底前完成。配合住建部门明确充电接口与电动自行车配建比,组织企业明确增设停放充电设施的工作措施、工作时间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停放充电设施安装建设工作。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各企业积极配合镇办、社区负责做好停放充电设施增设相关工作。鼓励通过在小区外设置共享充(换)电柜,实行人车分离。推动企业和经营场所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7.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通过镇办争取电力企业主动承建停放充电设施,减收、免收服务费;采取财政补贴、延长签约运营期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大幅降低充电服务费用,让群众“能承担”“愿意用”。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8.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各企业要对电动车充电乱停乱放 “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劝阻,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予以纠治。配合辖区公安派出履行防火检查巡查等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系住建部门要督尽快成立物业管理,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 取措施制,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告知街道(乡镇)或公安报出所、消防等部门协助处理。
9.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超市、商场、 加油站、二手车、废品回收、综合市场等高风险场所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管理责任,重点纠治违规停放、充电和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加强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
10.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积极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控。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即时配送企业推广换电模式。推广使用“射频信号传输+视频监控”等技术对蓄电池进楼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鼓励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在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2024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11.推动以旧换新。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部署,通过资金支持企业让利、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整合上下游源,开设线上线下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对消费者给予优惠。
12.开展警示性教育。向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标准规定、车辆登记管理、安全停放充电、违规改装风险等,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自觉遵守安全使用规范。利用各类宣教资源、宣传媒介,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宣传提示,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各镇办、各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形成“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良好局面。
13.开展科普性宣传。各企业组织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服务人员、楼栋长、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进门入户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停放、安全充电等内容,形成群防群治良好氛围。制作电动自行车安全防范系列科普教育短片,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 广泛发布安全提示、普及全常识,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八个严 禁、八个必须”公告,引导广大群众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用好《陕西省消防安全“吹哨人”管理办法》,落实奖励机制,鼓励居民群众争当消防安全“吹哨人”,积极举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
14.开展针对性培训。各企业、各科室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所属系统单位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内容,商务系统各企业及时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4年6月25日前)。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开展专题分析研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细化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和责任分工,确保方案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各企业工作方案和计,明确责任人分工和完成时限,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压紧压实全链条整治责任。
(二)集中整治(2024年6月至12月)。各企业、各科室要结合商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方案部署,制定任务分工和进度表,挂图作战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并将电动三轮车同步纳入整治范围。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实施跟 踪督办、问环管理,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巩固提升。2025年1月至12月要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开展“回头看”工作,持续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要深入剖析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开展自查自纠自改,认真总结整治行动经验做法,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企业、各科室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固化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形势研判、信息共享、协同防控等工作机制,结合专项整治情况,及时分析问题,总结成功经验,主动探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治理新模式,不断健全完善一套无缝隙全环节、零漏洞全链条的长效管控机制。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企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力度,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治理。要坚持未雨绸缪,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热点重点问题,健全完善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对负面舆情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四)严格督导问效。市商务局将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将各企业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和行动质效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市工作专班将定期调度通报各镇办、各部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及时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影响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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