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00732652194Y/2025-00006 | 发布日期 | 2025-01-14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
基层单位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主要职责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黄继鹏 |
38735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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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站 |
李宏伟 |
38735983 |
1.对本地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定期向上级报送监测数据,编报当地环境质量报告书; |
污染防 治科 |
田晨栋 |
38735993 |
负责组织实施全局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各项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活动;负责大气、水、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落实、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填报工作,发布环境质量公报;监督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规划的落实工作;组织全市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编制全市环保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计划;承担“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碧水”行动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和饮用水源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暂时承担全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局整改办设在污染防治科,对接兴平市治霾办,联系协调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帮扶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负责局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协调全市污染纠纷、污染事故处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配合治霾办开展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环评减排科 |
魏巍 |
38735989 |
拟定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规范性文件;对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承担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指导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监督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落实全市减排任务的落实;组织编制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台账;建立并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责任考核制度;承担全市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负责局系统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技术、产业政策和标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生态法宣科 |
鲁永刚 |
38735996 |
贯彻落实国家、省自然生态、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辐射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有关管理办法;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配合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组织协调监督秸秆禁烧、生物质禁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局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固废环境管理工作,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及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各级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回复报告的审核工作;拟定和实施环境教育规划、计划和年度宣传教育活动计划;负责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协调环境新闻报道,对接新闻媒体记者采访,发布全市重大环境保护新闻,发布环境舆情预警与舆情办结回复工作;牵头组织、报送环境新闻、信息报导;负责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创选评工作;负责全市绿色示范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局各类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办结工作;配合组织部开展中心组环保主题学习、宣传部开展槐里大讲堂环保主题筹备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法律法规后评估;做好《中国环境报》年度征订工作;参与全市舆情舆论导向引导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监察考核科 |
王建邦 |
38735987 |
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拟定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报告及有关文件;负责组织开展局机关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负责局系统行政效能监察、意识形态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党纪、政纪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检查和落实;组织落实纠风工作和行风评议工作;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受理对所属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以及检查和处理机关、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组织实施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及干部职工考核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局干部职工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督查考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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