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0732652194Y/2025-00108 | 发布日期 | 2025-09-29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
按照兴平市委办《关于报送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空气环境质量
2025年上半年(截至6月30日),我市综合指数为4.551,同比改善0.26%,综合指数在咸阳15区县排名第10,同比去年后退2位,在关中61区县排名第41,同比去年后退8位。优良天111天,同比减少2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9天,同比增加3天。PM10浓度为80.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PM2.5浓度为45.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
二、水环境质量
1-5月份,我市渭河兴平、南营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Ⅱ类以上标准,6月份正式结果上级部门暂未发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不存在劣V类水体。
三、环境执法监管
(一)创新非现场执法模式。开展非现场执法专项检查,积极探索“科技赋能+智慧监管”路径,运用在线监控、用电监管等技术手段对12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非现场检查,共发现环境问题1个,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线上预警+线下核查+闭环整改”机制完成问题整改,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二)移动源污染管控情况。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柴油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对辖区内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250余辆重型柴油车进行全面检查,查处检验机构数据造假问题1起,有效打击移动源环境违法行为。
(三)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安排专人负责群众信访投诉工作,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受理并及时反馈投诉人查处结果,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上半年我局受理各平台环境投诉42件,其中包括2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均已按期全部办结。
(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紧盯第三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推动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3家军工企业整改任务全部完成;生态环境部大气司交办陕西司辰包装有限公司、陕西秦岭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厂、陕西秦岭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4家企业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1个,剩余1个问题按时序推进。通过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定期调度督办的方式,确保督察问题整改见实效。
(五)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查处情况。推进涉水企业、工业炉窑、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专项检查整治。开展涉水企业风险排查,对5家企业边检查边普法,针对3个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并现场宣传法律法规;工业炉窑整治中,对19家企业开展“诊断式”执法,2个问题整改期间同步向企业宣传相关技术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执法检查中,对立案查处的1家企业开展约谈和法律宣贯。
(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按要求建立“一单两库”,每季度对重点监管对象开展全覆盖双随机检查,抽查比例达100%。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涉企规范,将计划性检查全面纳入双随机抽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实现科学公正监管。按照《兴平市深入推进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与兴平市市场监管局完成部门双随机检查工作。
(七)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兴平市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2025年涉企执法正面清单及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方案》,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开执法计划、事项等信息,确保涉企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有序开展。
(八)行政处罚办理情况。上半年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1件,均依法定程序推进,累计下达处罚决定书5份,收缴罚款73.43万元。
四、环境监测
(一)监测任务方面。已完成监测方案中上半年执法监测任务,农村万人千吨、城区饮用水监测并在兴平市政府网站公示,功能区噪声、酸雨监测、农村城市污水站污水监测、农村农业面源监测及入渭口、湿地水质监测等任务均已完成并按时上报信息;已完成对三家军工企业的电镀废水监督性监测;按时完成废气、废水及噪声投诉监测。
(二)监测信息公开与联网方面。完成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和执法监测并信息公开,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联网联网率80.47%。
(三)监测数据质量保障方面。完成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监测断面外围水、电等环境保障工作,定期安排人员对站点周边巡查,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四)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规范化整治方面。按期完成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规范化整治工作。
五、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B级及以上企业绩效升级申报方面。我市B级及以上企业绩效升级任务为3家,目前已向省厅上报5家资料,省环科院对4家进行了现场核查,正在按照省环科院现场核查意见进行整改。
(二)加快重点行业升级改造。兴耀水泥粉磨站已邀请第三方公司对水泥粉末站超低排放进行了评估,改造方案已确定,正在办理可研手续。
(三)严管非道路移动机械。常态化开展编码登记核验和排放检测,我市年度检测任务为57台,目前已检测30台。
(四)加强重型货车路查路检和排放抽测。联合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测。截至目前,共抽测81辆。
(五)低效失效VOCs治理设施整改。推进对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棉等治理工艺的企业,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的企业,以及上述组合工艺的企业全面完成升级改造。目前,涉及的6家企业均已完成治污设施升级改造。
(六)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监督性监测。督促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兴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加大对常泄露点、装载接口等点位的巡检。目前2家企业已完成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
六、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落实断面巡查监测机制。按照《咸阳市地表水水质断面常态化管控工作机制》每周按期安排专人对水质断面巡查并开展监督性监测。
(二)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对38个村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定。
(三)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编制2025年兴平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四)强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制定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园一策”方案,全面排查园区水环境问题,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
七、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保
(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对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兴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质控。
(二)自然生态保护方面。5月22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组织8家相关单位在兴平市影剧院广场、航空广场发放1000余份宣传资料,举办主题为“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2024年兴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号)》决议,编制《兴平市农村生活污水运营实施方案》,2025年3月17日进行招标,明确采用“第三方运营托管”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运维公司,签订设施托管运营协议,将20套设施纳入规范化运维体系。二是针对马嵬街道尚村黑臭水体,我局联合镇办制定相应村规民约,禁止村民倾倒垃圾,通过安排专人定期打捞浮萍,临时增加曝气装置等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并将积极争取中省资金,策划包装治理项目,尽快消除黑臭水体。三是丰仪镇大姑村黑臭水体已纳入《兴平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该项目将加快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清零,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的突出水环境问题,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正在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四是2025年上半年以改厕的方式完成了7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
八、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一)制定并向企业印发《关于转发〈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2024年产废年报和经营单位年报网上填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开展2025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2024年产废年报和经营年报网上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工作,按期完成申报工作。2025年管理计划备案391家,2024年危废年报申报登记360家,2024年固废申报登记171家。
(二)动态监管兴平市2家污泥处置企业处置情况、5家工业污泥产生企业处置情况,按季度上报。
九、项目策划包装和实施
(一)兴平市胭脂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其中中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23万元已拨付本级财政,目前正推进稳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兴平市重点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报陕西省环科院进行初审。
(二)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能力提升项目已在中央项目库填报。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治理及环保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和兴平市兴耀水泥粉磨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待取得发改部门批复后尽快填报。
十、生态环境改革和普法工作
(一)普法宣传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响应2025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于3月27日组织执法骨干,前往玖犁工业园区,为园区13家企业开展“送法入企助发展,绿色护航优环境”活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2024年15家企业环境信息年报披露工作已完成,2025年环境信息年报披露工作将在年底开展。
(三)环境信用管理。已完成辖区2024年度38家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县级初审工作。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质量效能不断提升。截止目前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填报率100%。严格执行《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会议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制发法制审核意见书,明确审核内容。
十一、排污许可管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一)排污许可制落实情况。根据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我市目前共有910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手续,其中650家为网上登记备案,130家取得排污许可证(其中重点管理27家,简化管理103家),指导新建企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督促持证企业按期报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指导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延续等工作。
(二)全国低碳日开展情况。6月25日我局联合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在兴平市影剧院广场开展了以“节能增效,焕新引领”和“碳路先锋,绿动未来”为主题的2025年兴平市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活动现场,展板内容丰富,涵盖了保护水资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节能减排实用技巧等多个方面,兴平分局工作人员化身“绿色讲解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节能降碳相关知识。活动当日,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手册200余份,低碳生活科普海报300余份。
十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向辖区各部门、重点企业印发《兴平市2025年六五环境日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6月5日,兴平市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分管副市长出席此次宣传活动,与市民群众一同感受生态环保魅力,共话绿色发展美好未来。兴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兴化集团、污水处理厂等企业代表在兴平市影剧院主会场,通过展板展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普及环保知识,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兴平市副市长高明6月5日发表“让环保扎根现在 用绿色昭示未来”电视讲话;4月11日,我局举办了环境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兴平市电务处学校30名师生走进兴平市环境监测站和兴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增强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感。
十三、环境统计:我局按要求完成2024年辖区22家企业环境统计年报及2025年季报填报工作,并积极配合完成市局及各级审核问题反馈。
十四、环境安全应急:开展2025年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为重点,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按要求及时向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信息。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企业25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6个,均已整改完成。督促企业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管理。
十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5月27日,我局配合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在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企业接待日”暨“政企恳谈会”活动,兴平市天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圣元包装有限公司、陕西瑞森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积极参与活动。按时向营商办报送营商环境工作月报及工作台账。
十六、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推进情况: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安吴青训班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实地感受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举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七、在环境安全和负面问题影响方面:2025年上半年我市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无环境舆情事件。
十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系统推进污染治理。持续帮扶企业完成绩效升级,针对企业存在问题形成整改报告,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精准管控臭氧污染。分行业、分区域、分时段精准制定臭氧差异化管控措施,针对臭氧超标及连续超标状况,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加快推进兴耀水泥粉磨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减少废气排放量,降低年综合能耗,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整治;做好夏秋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推动辖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二)开展督察问题“回头看”。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中省督察反馈问题调度机制,确保整改目标如期完成。督促陕西柴油重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规范运行;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问题实行第三方托管运维,推进污水处理站点环境卫生整治,对因选址不合理、服务人口少、设施老化等原因不能发挥环境效益的污水处理设施邀请第三方单位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退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置设施清单。
(三)严格环境监管。9月份持续推进VOCs及臭氧协同管控执法,加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10月启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指导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建立“一企一策”管控台账;每季度公开执法计划,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双随机”抽查,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同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帮助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内控体系,实现监管精度与服务温度双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